和平区 生态环境局 行政执法程序流程表
                                
                            
                        
                        | 行政执法种类 | 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奖励□ | 
| 行政执法检查 | ① 正常检查 检查企业----出示执法证(2人)----现场检查--—留取音影像资料 ② 接信访件、投诉电话检查 检查企业----出示执法证(2人)----现场检查----询问并制作勘察记录----企业负责人签字----留取音影像资料----有问题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后续对责令改正不到位的企业进入处罚程序 | 
| 行政处罚 |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听取陈述----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结案 | 
| 行政强制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出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行政征收 | 申报----审核核定----征收 |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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