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和平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机构情况
按照权责清单,区发展改革委对价格活动、粮食经营、信用建设及信用服务机构负有监督管理职责,价格综合管理科和体制改革科负责具体执行。
(二)执法人员、执法设备配备情况
区发展改革委现有行政执法人员7人,已配备执法记录仪,现有执法装备情况与实际执法需要相匹配,能够完成行政执法过程。
(三)年度执法计划完成情况
制定并公示和平区发展改革委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全年开展市场价格监测、信用信息检查、粮食流通抽查等执法检查事项7次,年度抽查计划完成100%,及时公示检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经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区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提高行政执法检查效能。
(一)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强化区级储备粮日常监管,保障区级储备粮安全。2024年,对区级储备粮共进行4次实地检查、1次现场调研、2次质量抽检,重点检查承储企业制度建设、储粮管理等方面情况,确保区级储备粮安全。
(二)创新信用监管机制
聚焦食品药品、保安服务、安全生产等17个领域,特别是体育行业、密室剧本类新业态领域创新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守信经营。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对渊博信用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专项治理,在“信用和平”公众号上曝光六批38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3家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约谈,推动企业加快整改,尽快退出治理台账。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为192家企业完成326条信用修复初审。
(三)开展精准普法宣传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履行普法责任,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规定,不断提高企业守法意识,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参加全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以及节能清洁领域行政执法培训等培训活动共计5次,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共计3人次。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力。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仍不够丰富,普法与行政执法等环节的融合还需要进一步加深,在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上还有进步的空间。
二是监管执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尚不均衡,新进执法人员从事执法工作时间短、办案量少,需要一定时间磨合过渡、熟练相关业务、积累工作经验、提高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断和重要部署,推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经常化、常态化,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粮食监管职责。扎实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区级储备粮数量充足、质量合格,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三是抓好信用监督检查。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管理,在对全区信用服务机构完成备案审核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信用服务机构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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