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机构情况
按照权责清单,区发展改革委对价格活动、粮食经营、信用建设及信用服务机构负有监督管理职责,价格综合管理科和体制改革科负责具体执行。
(二)执法人员、执法设备配备情况
区发展改革委现有行政执法人员7人,已配备执法记录仪,现有执法装备情况与实际执法需要相匹配,能够完成行政执法过程。
(三)年度执法计划完成情况
制定并公示和平区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全年开展市场价格监测、信用信息检查、粮食流通抽查等执法检查事项5次,年度抽查计划完成100%,及时公示检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经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区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提高行政执法检查效能。
(一)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严格按照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强化区级储备粮日常监管。2023年,对区级储备粮共进行4次实地检查、1次现场调研、2次质量抽检,重点检查承储企业制度建设、储备粮管理等方面情况,确保区级储备粮安全。
(二)创新信用监管机制
聚焦食品药品、保安服务、安全生产等17个领域,特别是体育行业、密室剧本类新业态领域创新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守信经营。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对津物信用、联合信用评价两家信用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专项治理,在“信用和平”公众号上曝光四批31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3家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约谈,推动企业加快整改,尽快退出治理台账。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为152家企业完成302条信用修复初审。
(三)开展精准普法宣传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履行普法责任,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规定,不断提高企业守法意识,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区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但目前仍存在不足,主要是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重点领域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思想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研读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推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经常化、常态化,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二是落实粮食监管职责。扎实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区级储备粮数量充足、质量合格,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三是抓好信用监督检查。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管理,在对全区信用服务机构完成备案审核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信用服务机构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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