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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住建委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2,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推进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2.不断优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记录、影音记录及其它记录方式,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信息进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记录,并做好档案保存

3.认真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工作标准,做到应审必审、有错必纠,法制审核全覆盖,确保审核案件证据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自由裁量基准运用适当

(二)加强专项执法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2年,我委开展春季文明施工暨扬尘管控专项检查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月”专项执法检查、建筑施工领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行动等6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建筑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行政监管。

加强行政处罚力度

我委加强对在建工程、房地产市场、房屋征收、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消防验收等领域的日常检查及专项巡查,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和现场勘验,做到处罚有据、程序合法。2022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起,共计处罚60.8万元,对于守住住建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底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并挂网公示2022我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加市住建执法总队组织的专业领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基础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执法人员全部完成执法证件年检注册考试。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测试,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五)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对照“八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全区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宣传培训工程质量和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在执法工作中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普法工作“有计划、有安排”,营造住建领域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在建项目建筑质量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地铁施工房屋征收监督执法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拖欠工程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房屋租赁企业日常巡查检查力度,配合属地街道对房屋安全进行联合检查2022年,我委区属施工项目物业管理小区、老旧房屋等项目组织开展413次行政检查执法,各类专项检查32次,出动执法人员832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5份,下达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14份,提出改正意见497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深入反思,我委在严格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合力不足;二是责任体系不细;三是沟通衔接不紧。针对这些问题,我委将高度关注,立整立改,不断巩固深化成效,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从以下几方面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地位,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水平,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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