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强化档案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我区档案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2023年档案行政执法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档案局是我区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责的档案行政执法主体,有执法人员4人(法律专业1人、档案专业1人),各执法人员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全市档案执法人员培训、学法用法等课程并通过考试,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工作中区档案局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本年度共开展档案监督检查41次,未发现应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区档案局坚持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以业务评价为举措,抓好源头和基础管理,切实提高全区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联合执法聚合力。区档案局联合区档案馆、区国家保密局围绕基础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档案服务外包安全等方面深入区委网信办、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劝业场街道办事处4家单位开展档案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指正,并结合档案数字化安全保密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局馆联动促规范。区档案局选派2名档案执法人员,区档案馆选派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价办法》实施档案监督检查,实地走访区人大、区委政法委、区委区级机关工委等37家区属单位,查看档案用房情况并开展现场质询,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现场反馈。检查中有7家单位评定为优秀等次,其余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未发现档案违法情形,整体工作质量基本符合预期。
三、存在问题
结合本年度档案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存在问题是执法力量有待补充,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发挥区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局馆联动,助推档案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法律巡视”的重要作用,聚焦行政执法工作主业,做实做细执法检查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区档案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三是精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好用好以宣促学,将档案法治宣传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沿阵地,在全区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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