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和平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增强财政干部法律意识,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
和平区财政局强化局党组统一领导、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的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局学法、用法、执法工作责任制,指导各科开展执法工作。
二、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和平区财政局根据《和平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三项制度”,重点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强化事前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及时在和平政务网站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政府性基金清单,在和平政务网站设置公开专栏,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和平区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规范事中公示,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情况外,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及“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强事后公示,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结论等信息,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文字记录,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文书格式;规范音像记录,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加强记录归档,完善案卷管理,妥善规范保管文字及音像记录。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机关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建立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制度,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严格财政监督检查,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一是由区委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建由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领域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重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在翻阅材料、实地检查中集中纠治突出问题,全面深入排查突出问题,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增强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过“紧日子”的意识,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
二是对区级集中采购机构202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集中采购机构提高工作质量。下发《和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成立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组,通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抽查相关项目档案资料的形式,综合运用项目审查、问卷调查、现场核查等方法,从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采购程序执行情况以及集中采购机构服务质量情况等方面对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结论。
三是强化会计监督职能,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对区属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情况的重点检查,依法惩处违反国家会计制度行为、对处理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充分发挥审管联动机制作用,推动构建联合惩戒格局。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2〕17号)的文件精神,组织专门队伍深入企业实地检查,扎实开展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无证经营与虚假承诺行为。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2〕15号)文件精神,成立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组并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本次共抽查3家行政事业单位,在和平政务网站分别进行检查对象公示与检查结果公示。本次检查工作未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虚列收支套取资金的情况,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平行记账未发现不符情况,资产及时入账,折旧计算正确。
四、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做好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和平夜话”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系统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在深入基层群众、服务群众过程中,着力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工作的能力。
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做好2022年度注册登记培训考试,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公共法律知识内容。并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成果的转化,加强财政专业领域执法业务水平,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和平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但目前距离将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提升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去认识还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因财政监督检查涉及法律知识繁多,财政干部还需要持续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后续工作中,和平区财政局将完善人员配备,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聚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推动部门协作,结合财审联动、巡察联动,有效融合监督内容、定期组织信息交流,及时弥补管理漏洞;继续围绕重大政策、重点领域、重要资金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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