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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应急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推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区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和应急〔202136号)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在和平政务网上公开权责清单、执法主体信息等内容,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全局配备10台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2022年,我局对天津市江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诚世润科技有限公司等4个案件共8个行政处罚决定启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执法工作中,一是规范执法闭环。组织检查中被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切实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扣执法最后一环,形成闭环管理,严防“以罚代管”,坚决做到“以罚促管”。二是创新执法模式,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监管台账为基础、执法系统为依托、处罚问责追责为保障、教育考核为辅助的“六位一体”安全监管执法模式。2022年,我局共开展执法检查352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10家次,一般检查142家次,执法计划检查完成率100%,共排查事故隐患372项,已整改隐患372项。行政处罚共下达行政处罚文书32件,处罚金额38.2万元;事故处罚立案3起,下达7个处罚决定,处罚金额190.06万元,全年处罚合计228.26万元。

(二)持续加大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紧盯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考培机构等重点监管对象,在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全年各节日假期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出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排查,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特种作业证件行动、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整治行动,立案3家,共计处罚10.5万元;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自查隐患两处;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43家涉及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隐患65项,下达处罚决定书9份,共计罚款3.6万元;开展危险化学品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排查事故隐患,公告注销了2家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建设

(一)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严格按照市应急局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组织本年度新申领证件工作,确保全部新申领证件人员均经集中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取得执法证件从事执法工作。2022年,我局5名工作人员均已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已提交制证申请。

(二)持续做好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

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新修订的《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全部干部的法治培训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三次法治专题讲座,讲解《行政处罚法》、传达学习李鸿忠同志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上的讲话、传达学习《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9号令),将法律知识与政治学习结合起来,促进融会贯通学深悟透。2022年,我局针对工作实际,采取讲座、集体学习、线上学习、观看庭审直播等形式,共开展10次集中培训,覆盖320余人次;全体干部积极落实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系统和应急管理干部在线学习系统的线上学习任务,全体干部法治培训达到60学时。

(三)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

一是成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市、区两级工作要求,将原和平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改组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执法支队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关键一步,标志着我区应急管理队伍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迈入了新阶段,进一步统筹执法资源、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力量。二是组织全体一线执法干部有序换装。根据应急部和市应急局的部署要求,我局于718日进行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统一换装。同步制定了《和平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办法》,对执法服装穿着、管理、保管以及违规穿着的处理办法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此次换装,是促进和平区应急管理工作走入新阶段,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的重要举措。

三、切实发挥执法监督职能

(一)压实执法主体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按照我局“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津和应急〔202136号)的相关制度要求,落实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投诉举报制度、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防范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压实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责任,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避免我局执法干部发生粗暴执法、吃拿卡要等违法执法行为,我局行政执法错案率,投诉率实现“双零”目标。本年度共受理安全生产类举报6起。接到举报后全部到现场进行核查,其中3起与举报情况不符,无违法行为;3起与举报情况一致,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监督。

我局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工作,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法制审核人员采用线上与线下、审核与评查相结合的模式,持续推进法制审核工作从严从细开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制审核人员通过线下审核,对案卷的合法性、适当性,处罚适用法条、自由裁量等内容进行审核,对办案人员提出相关意见;在案卷制卷完成后,法制审核人员通过线上评查,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案卷的文书要素进行再评查。双管齐下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的效能,通过审核与评查达到发现问题、改正问题、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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