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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4年以来,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执法改革发展,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的总体目标,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规范化、执法活动公开化,有效促进消防执法水平显著提升。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支队认真落实党委"七议"制度要求,充分发挥支队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支队行政主官是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制定落实火灾防范和监督执法工作措施。各党委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联系点火灾防范工作指导,亲自了解联系点辖区火灾形势、亲自带队开展防火检查、亲自督导火灾隐患整改。支队党委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火灾防控和监督执法工作措施,精准施策、科学防范,切实解决突出问题。2024年以来,支队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共检查单位1678家次,督改隐患2521处,对33家单位实施了三停,36家单位实施了临时查封,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49份,提请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2家。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支队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公布检查结果,检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抽查机制。在查封过程中,支队注重了与当事人的沟通和解释工作,确保了查封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执法促进了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和火灾隐患的整改。

二、行政执法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全面推进执法正规化建设

支队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执法主体素质。制定学习和授课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业务考核,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支队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严格各项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开展执法工作,对于3万元及以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和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重大火灾隐患认定销案等情形,严格进行审批、审核和集体议案。在询问、告知、送达等重点执法环节严格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的录音录像,进一步提高了消防执法规范性、严肃性。

(二)全面推行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充分发挥信用管理手段的警示、震慑作用,着力开展公众聚集场在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单位等三类信用承诺,逐步将信用承诺情况在信用中国(天津)平台进行公示,以此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中发现单位不履行信用承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按照《天津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信用监管。

(三)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

支队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培训、优化结构、完善制度等措施,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集中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了决策质量和效率。组织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加强了对执法岗位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支队还通过上门走访服务、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举报箱、公开廉政举报电话等方式,开诚布公纳谏,使消防工作真正成为廉政工程。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熟练,执法过程中存在适用法律不准确、裁量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二是部分单位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等问题;三是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执法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三是创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方式和方法,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消防监管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实现以消防救援机构为中心,加强各行业系统之间的互动性、回应性,形成各组织机构间的相互协同、共同治理的监管模式。同时,加强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做好"双公示"、监督检查、诚信宣传等数据信息的上报。联合区诚信办加大对失信主健全普法宣传教安全知识纳入党政普法教育和义与自学等司特点,体监管力度。开展消防安全领域"信用+"试点建设,与应急、民政、教育、住建等部门联合出台机制或措施,进一步对不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象、内容、频次、方式和实施程序进行细化,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健全责任牵引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

(二)坚持抓执法主体建设,提高执法业务水平

把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作为重中之重,对内挖潜,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消防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压舱石",增强责任感和职业操守,依法履职,尽职尽责。同时,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分级、分批和分专业、分岗位办好消防监督业务培训班,适时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视频讲座,加大消防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构建一支具备高素质的消防监督队伍。

(三)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程序

加强对于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和对火灾事故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消防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做到程序到位,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充分,裁量公正,使每一项消防监督行为、执法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体现法治精神,体现消防监督的法律权威性。

我们将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创新执法模式和方法、加强执法监督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不断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和效能,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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