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公安和平分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执法教育培训、强化执法监督制约,推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提升执法工作新质战斗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强化突出问题整治,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组织开展“压案不查”整治工作,利用执法办案平台、执法风险防控平台,加大警情回访和案件巡查力度,重点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实地督导,今年以来,共巡查、回访警情9.8万起,下发通报10期、工作提示1412期,预警整改问题1892余处,跟踪整改率100%,全力压降执法风险;二是开展执法活动财物管理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各办案单位执法活动财物出入库、保管、处置工作9次,解决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不及时、涉案财物未及时规范处置等问题18余处,保障办案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是加强民生案件查办力度。巡查故意伤害、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等应结未结行政案件1166起,问题全部限时整改完毕。
(二)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提升公安服务质效。一是分局网安部门主动服务基层,做好业务指导,助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对全区14家网吧针对网吧实名制上网、经营性互联网场所禁烟等相关规定落实情况开展了实地检查工作并开展年度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督检查;二是出入境和身份证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相关业务办理严格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和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示的要件收取材料,按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批签发,无一例违法违规情况出现;三是行政区域内金融安防工程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现场审核、审批等工作。负责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停业施工期间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改建期间不停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施工期间施工区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其他相关数据情况。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共依法主动公开内容14条,其中其他法定信息公开4条,其他治安管理3条,财政预决算2条,户籍管理3条,考试招录1条(内容为此2024年我单位截至目前未产生该主题类别下信息),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二是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情况。年内,分局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的案件数为212起、引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数为59起,不存在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行政复议结果:截至目前,共审结122起,其中108起裁定维持,14起裁定终止审查。行政诉讼结果:截至目前,共审结29起,其中13起判决维持,7起驳回原告诉讼请求,9起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18起开庭未判决。行政复议被纠错率0%,行政诉讼败诉率0%。
二、行政执法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建设情况。为健全完善执法责任体系,深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压实执法办案部门警种执法责任,今年以来,围绕“两个全量”管理、案件审核审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重点执法问题约谈等方面内容,先后制定下发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法制员执法源头管控职责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治安调解案件办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等多项执法制度文件,并联合区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共同下发《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快速办理协作工作机制意见(试行)》。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压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提供执法保障。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对外公示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安局进驻的区政务大厅、各警种自身执法办案场所设立公示项目,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按规定要求统一着警服、佩戴警察标识,执法时按规定着装,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二是严格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规范执法音视频记录,为确保民警现场执法办案全过程记录,分局积极采购配备执法记录仪,依托市局后台储存设备,为音像记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依托网上办案平台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分局法制部门严格案件审核,对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部门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等情形,提出法制部门意见建议;由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集体会商,并提出法律审核意见,不断提高分局重大事项决策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一是年内,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结合分局实际,向全局民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各级党组织持续组织全体民辅警认认真真、原原本本的学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解“十一个坚持”的指导意义,不断提高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各项公安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奋力推动和平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组织全局执法办案民警集中收听上级执法业务培训40余次;组织全局民警就规范警情处置、适用治安调解、规范受立案工作以及法律文书送达等重点执法环节进行培训13次,组织各办案单位分管执法监督同志、法制员就行政刑事案件办理、移送审查起诉以及重点执法监督问题进行专项培训36次。进一步提升分局民警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强化了民警对执法办案知识的学习掌握,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了民警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及主动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执法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
四、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理念仍需端正。没能完全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融入到公安工作之中,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上有差距;二是执法服务还有差距。公安执法服务与群众的需求和期待还存在差距,少数民警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整体执法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执法源头管控力度不强。部分办案单位民警执法经验不足、能力不强。基层案管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对案件监督把关力度不足,执法监督效果还不明显。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联合分局政治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持续强化各办案单位负责人出庭工作,引导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二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准确把握涉政案件敏感性、复杂性,稳妥有效处置,强化法制部门事前主动介入、事中有效支撑、事后监督管理,指导办案单位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妥处敏感警情舆情。
(二)夯实执法制度供给。一是提升执法指引体系化建设。对已出台的执法指引开展分类整理,进一步增强实效性。加强“场景式”执法指引培训,提升实战效果;二是强化法制业务研究。主动服务分局实战,围绕专项行动和重大安保任务,加强类案攻坚和法律研究,服务支撑基层执法办案。
(三)提升全局执法质量。一是深化两级案管机制。制定下发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运行管理规范》,对分局法制部门、各执法办案单位工作职责进行进一步细化明确,并组织支队全体民警及各执法办案单位负责监督同志认真学习《管理规范》内容,抓好落实。强化执法源头管控作用发挥,将监督工作干在日常,提前发现,提前整改。二是深入推进接报案与立案工作。抓好《天津市公安局接报案和立案工作实施细则》贯彻执行,落实接报案“三个当场”、首接责任制、接报案场所规范设置等制度,规范接报案管理工作;三是强化执法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案件评查合议,对较严重的执法问题一律启动执法过错认定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民警有意识规范执法。
(四)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加强重点执法环节法制审核。加强实质性审核把关,依法准确适用羁押强制措施和刑事案件追诉。严格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审核审批,助力社会经济发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强化法制审核情况督导,在案件审核中注意发现执法问题,提升案件审核力量;二是推进执法办案与复议工作有效衔接。依法办理刑事复议、国家赔偿、行政诉讼等案件,聚焦难点、易错、多发问题,指导规范执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信息收集研判,及时发现共性执法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源头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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