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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南市街道行政执法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指示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将南市街道2023年行政执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机构建设情况

南市街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3年,组织4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率100%。按照《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要求,为3名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注销执法证,并做好执法监督平台执法人员信息调整。目前,南市街道共有执法人员44人,协勤16人,其中38人持有执法证件。

在执法设备与服装配备方面,南市街道有执法车辆3辆,电动巡逻2辆,电动车6辆,执法记录仪15台,通讯电台5台,26名执法人员配发了全套制服,2022年以来新入职队员只配发了部分制服,存在执法车辆与设备老化、制服短缺情况。

(二)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南市街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高效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聚焦市容环境,对辖区内违法建设、广告牌匾、占道经营、大气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等展开全方位检查,确保多角度监管到位。截至目前,共进行行政执法检查288次,多部门联合执法20余次。

(三)行政处罚情况

2023年,南市街道共行政处罚103起。其中处罚违反《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违法行为66起,包括处罚占路经营34起,处罚进行地下管线作业现场部分区域未设置围挡、挖掘的渣土乱堆,苫盖不及时1起,处罚违规设置户外广告30起,处罚在公共场地上乱堆建筑废弃物1起;处罚违反《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违法行为21起,处罚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违法行为1起;对违反《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乱扔垃圾行为处罚2起;对违反《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中乱泼乱倒行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行为处罚6起;对违反《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违规停放电动车行为处罚7起,保证了执法的严肃性。

二、行政执法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建强队伍,狠抓作风,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建章立制。南市街道参照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制定了《南市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值班制度》《南市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二是强化学习。为更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的开展,增强行政执法队伍应用法律法规的能力,提升执法业务水平今年以来重点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学习。同时,街道执法队伍定期开展案例讨论将业务学习与执法工作实际相结合,有效提升了全体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注重廉政建设。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培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让全体执法人员充分感受到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让大家充分认识到,不论职务高低,不论违纪性质轻重,只要违纪违法必将受到严惩,引导干部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时刻用规矩和纪律约束自己,自觉维护队伍清正廉洁的形象。全体执法人员共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台账44份。

(二)严格执法,打击违法,促进执法公正。一是规范执法,注重办案质量。严格按照市司法局下发的《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执法程序》《乡镇(街道)拆除违法建设程序》,落实标准化执法程序严控办案环节,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注重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专人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行政执法信息的录入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信息录入的及时、全面、准确。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上传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2023年,南市街道103起行政处罚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入公示三是快速响应,及时处理投诉。畅通投诉渠道,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共处理“12345”、政民零距离等各类群众诉求1100

(三)服务中心,顾全大局,全力推进重点任务。一是扎实做好道路秩序管理工作。高标准抓好城市管理的建设,科学调整分工部署,明确各分组工作职责,定岗定责定人,全域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规范化管理市容市貌。本年度共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沿街乱贴乱挂、店铺乱堆乱放、废弃杂物、马路餐桌、路边烧烤等违法行为4230余起。二是全力规范市容立面环境。始终秉承“以防为主、查防结合、全程监控”的工作原则,建立日常巡查全覆盖的工作机制,推动日常治理常态化、精细化对违规外檐装修、违规户外广告牌匾、违法建设等问题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使各类违章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本年度已陆续发放《温馨提示告知书》120余份,接受咨询70余次;拆除违章建筑6处,共计470平米。三是推进大气污染百日攻坚。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专门召开行动部署会,成立“百日会战大冲锋”专项行动小组,压实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现状举一反三,督促装修商户做好苫盖和垃圾清运工作,夜间安排专人在重点点位值守,大力整治摊贩聚集和露天烧烤问题,共计处理问题点位130余起。四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对公共场所开展《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和执法检查,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及投放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现场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五是配合教育机构开展“双减”工作。积极配合教育局开展“双减”工作,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责,对未经许可或登记擅自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责令停止并及时告知教育局。

三、存在问题

(一)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还不到位

尽管我单位认真落实依法治区办的法治工作要求,但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上还有所欠缺,干部学法用法抓得不严,个别干部学法用法思想认识不到位,习惯于用经验、按惯例来办事,法规知识不熟悉,运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够。

(二)部分基层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不强

在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工作责任轻法律责任,重目标任务轻执法过程的现象,依法行政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有的执法人员在更新观念、强化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的情况,自我学习意识不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够。

(三)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健全

缺乏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当前管理工作仍处于“运动式”“突击式”“集中式”整治,抓一段好一段,稍有放松就回潮,缺乏长效化、常态化、长期化的举措。特别是占道经营方面,个别点位群众反复投诉,治理效果不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大力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天津市和平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开展执法工作人员专题学法活动,建立日常学习机制,丰富学习内容,突出学习重点,加强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工作,全方位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二)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检查

一是对违法建设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积极对接社区居委会梳理社区内违建情况,及时更新汇总信息,形成工作台账。畅通预警机制,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二是加强道路秩序管控。在做好常态化道路巡查执法的同时,针对福安菜市场东南角地铁站等重点区域,进行专班值守、定点巡逻防控。三是加强夜间巡查治理。针对夜间易出现的露天烧烤、马路餐桌等问题,通过夜班执法人员每日巡查管控、街道领导带队开展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

(三)创新执法机制,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建设

一是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督促引导受处罚相对人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二是逐步形成良好运行机制促进执法管理制度规范。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进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完善投诉件举报受理、应急处置工作流程。三是结合执法工作实际,从群众工作出发,发挥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效能,切实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柔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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