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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4年,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深学深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天津市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工作会议暨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文化旅游打造为现代都市型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和赓续城市文脉的有效载体。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切实提升和平区文旅企业监管效能,确保文旅行业健康安全发展。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安排专人对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4以来,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扫黄打非”等各项工作要求,统筹安排,会同区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密切协作,认真落实上级机关工作要求,从维护国家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的层面出发,坚持综合治理必须严治常治和干净彻底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行政执法,正规执法程序,对全区文旅市场进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积极组织开展集体讨论,并依法将行政处罚情况向社会公示,积极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娱市场环境。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670人次,共巡查文化旅游企业1335余家次,立案25起,办结案件23起,2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行政执法工作措施及成效

  1. 积极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专项整治,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在开学季、法定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以校园周边、热门景区景点为圆心,向周边辐射,对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印刷复制企业是否存在未落实印刷五项制度的行为,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传播、售卖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宗教出版物的行为,是否存在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封建迷信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及非法少儿出版物,上架销售出版物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检查打字复印店是否存在打印违禁内容、非法宣传资料、非法承印现象。在实地检查中,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自觉抵制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的传播思想认识,要求经营业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守法经营,不越法律红线,自觉抵制各类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传播,同时提示企业务必及时做好备案和年检工作,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悬挂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处。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36余人次,检查出版市场经营主体168家次,办理案件5起,其中1起在区委宣传部指导下查办的案件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重大案件。

  1.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文件要求,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扎实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今年以来,根据区委宣传部关于“扫黄打非”、“剑网”等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辖区出版物经营单位、娱乐场所、影院等涉及版权保护的市场经营主体执法检查力度,严查侵权盗版出版物、销售盗版、盗印的中小学教辅教材、放映侵权作品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442人次,检查企业221家次,办理案件2起。

  1.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权益不受侵犯

深入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活动,明确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日常检查中积极向监管企业宣讲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相关从业者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结合全年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采用单部门检查和多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加强联合执法,对其他部门转来案件线索进行认真调查核实,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全年出动执法人员570人次,检查企业285家次,办理案件3起,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 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

按照“全覆盖、全过程、无缝隙”原则,持续强化区内营业性演出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管理本辖区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涉营业性演出企业的法律法规培训,督促营业性演出主办方、演出场所认真履行事前报批手续,做好营业性演出活动内容审核把关和演出活动现场的监督管理,杜绝演出内容出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禁止情形。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企业159家次,约谈企业4家次,办理案件1起,进一步净化了营业性演出市场环境。

  1. 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重点区域旅游团和导游的排查力度,联合客运部门检查旅游包车8次,在五大道地区、瓷房子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加大检查力度,严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未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等行为,执法人员提醒带队导游务必依法依规提供旅游服务,落实好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切实保护好旅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切实保障文旅市场平稳有序。二是积极配合属地街道持续加大对五大道景区、瓷房子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做好非法载客三轮车的治理工作,同时对景区景点周边经营者乱讲解、歪曲历史等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警示约谈,有效维护了辖区旅游市场秩序。三是会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旅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了解具体情况,提醒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要正规经营秩序,加强日常管理,把好入口,坚决杜绝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四是持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执法效能,维护好旅游市场景区秩序,为企业和群众营造积极、有序的文旅市场环境,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年出动执法人员636人次,检查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景区景点318家次,累计检查旅游团队122个、导游160名,约谈企业6家次,查办案件6起,警示督促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自觉推动旅游产业向好向上发展。

  1. 钻研文物执法流程,提升文物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3次,组织内部文物执法业务培训3次,夯实基础知识,深入分析文物执法典型案例,研究文物领域新问题,在日常执法检查、案件查办、案卷评查等活动中,坚持“以干代训”、“以老带新”,让每一个执法人员做理论上的专家,实践上的行家。在日常检查中,认真讲解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具体案例提醒文物所有人和使用人务必依法依规使用文物、保护文物,进一步提升文物所有者、使用人和普通群众保护文物的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法律权限和执法程序,尤其是文物违建行为的处理程序。今年共查办文物行政处罚案件1起,处理文物违建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诉讼案件3起,通过复议举证、上庭应诉等环节,进一步完善了文物执法程序,细化了案件查办内容和案卷制作要求,为后续文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奠定了坚定基础。三是加大了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把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作为重要抓手,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重点巡查是否存在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未经许可擅自修缮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将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未发之时。同时联合区文保所、区住建部门、属地街道等部门开展文物联合检查20余次,提升现场检查效果和效率,在案件查办中积极寻求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合法高效固定证据,有效推进案件进展。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32人次,检查文保单位116家次,查办案件1起。

  1. 做好投诉举报工作

进一步优化便民举措,积极为市民群众解决突发困难。为确保服务质量,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第一时间解决解答市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共处理解决12345、信访投诉等各类举报510余起,完成率100%

  1. 狠抓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经营

组织全区文娱场所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等培训活动7次,由浅入深,循循善诱,讲明利害关系,讲透法理人情,要求文娱场所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定期开展场内巡查,切实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处理,确保安全无隐患。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地毯式”大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帐,与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执法人员按照坚持安全发展、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对各文化经营单位控烟、用电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好做实做到位。先后12次积极配合市文旅局对辖区内文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全年检查文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10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排查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72家次,约谈企业22家次,对3家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对1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剧本娱乐场所进行了案件线索移交。

三、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情况

  1. 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依托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知识,工作人员全部完成学习,考试合格。

  1.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组织系统内部的业务培训14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调查询问规范》、旅游执法案件查办要点等。结合实际案例从执法程序、法条适用、调查取证等多个方面对与执法工作紧密相关的法条进行重点讲解,提升培训效果。

  1. 加强业务培训

根据上级下发的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通知要求,全员登录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参与培训并完成考试任务。全员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参与执法业务培训学习达80学时,顺利通过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知识考试,丰富了理论知识,提高了业务水平。

  1. 扎实开展文化市场下沉街道五项执法事项的培训工作

采用集中授课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非法零售出版物的行政检查及案件查办流程、广播电视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方面进行培训,重点从案情分析、案由确定、法条适用等方面进行讲解,累计共12名街道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为街道后续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

存在问题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全面维护文化市场健康稳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和平区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多、鉴定难,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且使用人、产权人复杂,人为开发利用造成的破坏鉴定难度大等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结合开学季、国家法定节假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旅游市场和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从业人员和市场主体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其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市场环境。

    (二)扎实开展业务培训,稳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按照2025年培训计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深入剖析日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明确执法程序,找准执法依据,狠抓执法细节,稳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再次对《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天津市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和《京津冀地区文化市场初次违法后果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可以不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和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约谈教育的方式进行警示提醒,督促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下沉街道的五项执法事项进行重点培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丰富执法业务知识,组织联合执法,现场指导调查取证重点,明确办案要点,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四是集中开展文旅行业领域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文娱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正规市场秩序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并制定本单位“扫黄打非”、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文娱市场专项整治、卫星广播电视专项整治、密室剧本杀和电竞酒店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把握时间节点,周密部署,分工合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增强查办大案要案和督办案件的意识,以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版权保护、文物保护和旅游市场治理等为重点,采取错时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做到对全区文旅经营单位全覆盖式巡查,不留死角。结合12345投诉举报和上级部门交办、其他部门移交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肃清文旅市场存在的不良现象,逐步推进文旅市场环境整治活动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巩固辖区内和谐发展、积极向上的市场环境。

(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促进行业自律

根据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要求,制定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与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在适当的时间节点推动检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反馈,确保该项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反馈、有效果,有效促进和平区文化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安全无事故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文旅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督促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制度,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以文”,学习领会全市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工作会议暨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落实好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依法执法,不断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环境,保障发展成果、推动和平区文旅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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