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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街道办事处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14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4年,新兴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推动市、区各项部署在我街扎实实践、见行见效,统筹推进依法行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普法宣传教育等各项重点任务,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亮点,不断为巩固和平区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成果添秤加力。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一是高位推动,街道党工委将法治建设纳入2024年工作要点和2024年工作报告,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重要问题,定期部署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形成统分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机制,对照上级要求,制定符合街道实际的法治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加强监督,街道纪工委与公共安全办公室等部门协作,对各部门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和专项督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二)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街道执法事项权责清单,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保障,配备专职法制审核人员2名,现有执法人员38人,配有执法电台17部、执法记录仪29部、照相机4部、摄像机5部、摄录一体机1部,符合执法规范。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24场次,参训率达100%,着力提升法律素养与执法能力。二是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推行“柔性”执法,全年处理违法行为401起,其中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处理的轻微违法行为155起,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24次,在市容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发挥好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和“典型差案”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作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着力破解民生难题,2024年以来,通过“吹哨报到”制度,开展联合执法27次,统筹多部门力量完成群众密切关注的格普澜轩、犀地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整改。建立电动自行车“疏堵管”治理模式,实现11个社区智能充电设施全覆盖,下大力度破解碧云里等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赢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2024年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新兴街道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新兴街道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积极参与全区法治讲座、案件审理旁听等活动,聚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法律宣传,进一步整合基层执法力量,推动新兴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部门协同合作,多渠道推广法律法规,切实将普法融入执法各环节。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依法依规行政。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坚持重大事项决策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更新和平政务网新兴权责清单,推进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街道党工委全年开展中心组理论集体学习13次,学习内容包括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带动全体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本年度街道90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为100%。

(二)建强法治政府人才队伍。一是推进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与区司法局等部门对接,强化执法人员以及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培训。12月份街综合执法大队乔迁新址,以新的办公环境为起点,持续强化公正、严格、高效的执法理念,提升智能化、规范化、专业化执法水平。二是完善普法队伍建设。街道统筹,各社区因地制宜组建由街干部、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组成的普法队伍,全年开展专项普法工作53次,以多元化宣传手段提升居民法律素养。三是强化法治队伍协同合作。积极推动执法队伍与普法队伍之间的协同合作,发挥社区“法律明白人”作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案件,由普法队伍进行案例分析并广泛宣传,达到良好的宣传警示效果。

(三)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一是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统筹公、检、法、司等多部门和社会力量,构建“楼门-社区-街道”三级调解格局,依托“矛调+司法”“家事+保护”“定期+动态”等多项工作措施,巧用“分级分类”调解模式,排查化解物业、相邻关系、婚姻等类型纠纷450余起,实现社区邻里守望和谐共治。二是优化全科法律服务体系。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和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信息公开工作,打造让群众看得见、找得着的基层法律服务阵地,推行“点单式”法律服务,全年提供信访接待、矛盾调处以及行政复议、应诉等其他法律服务470余次,依法处置化解非访行为196起。三是培育“无讼”社区等品牌项目。坚持资源共享、功能集成、部门联动、手段集中导向,推动社区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以“源头治理”“多元共治”“和谐共享”共同托举“无讼”天平,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探索形成的新兴街道多元调处工作法,获评天津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相关成效经验在“新华社”“民主和法治时报”等官方媒体推广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同志深入“无讼”社区调研,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来街法律服务站指导,均对法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实现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依托“大党组”“战区制”,组建街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筹公安、住建、消防、城管、卫健等多部门力量,用好街道363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水平。10月份,联合市公安局刑科所、区住建委排水所,及时有效处置朗文名邸小区井盖爆喷事件。二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制度体系。完成街道层面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善《新兴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兴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新兴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基本形成科学规范、衔接有序的应急预案体系。三是推动应急演练工作信息化。街道和社区全年开展应急预案演练13次(街道层面2次,社区层面11次),并将演练情况录入天津市应急预案管理系统,检验应急预案科学性、可行性,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在执法能力方面,少数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需加强基础法律知识学习,增强主动积极履职意识。二是在公众参与度方面,公众参与法治建设的渠道不够畅通,居民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知晓率低,参与意识淡薄,缺乏有效的意见反馈机制。三是在监督机制方面,对于执法行为的监督存在滞后性,一些违法行政行为不能及时被发现和纠正。

(二)原因分析

一是培训投入不足,在执法人员培训上投入的时间、资金和资源有限,导致执法人员知识更新慢,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法治要求。二是宣传工作不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缺乏创新性和针对性,使公众难以深入了解其意义和自身参与的方式。三是制度建设不健全,缺乏完善的监督制度设计,内部监督部门权力有限,外部监督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使得监督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街道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每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次以上,组织全街干部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

(二)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持续规范述法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专项报告,充分体现本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或征求意见。健全完善行政性规范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相关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四)坚持行政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培训机制,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素养和本领,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相关业务的指导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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