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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20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区住建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和平区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实施方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制定法制工作措施

依据职能划分区住建委承担房屋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为很好地履行职能,促进行政管理工作向法治化轨道迈进,区住建委明确委党委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于重点事项法治部门给予严格把关,并经委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同时制定了《区住建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证文明》

(二)增强能力素质举办法制培训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水平和业务素质,区住建委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针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42区住建委邀请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魏建新教授举办宪法修正案解读的专题讲座针对新修订颁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区住建委组织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通过工作实践,总体效果不错,促进了区住建委法治工作建设,避免了行政诉讼案件败诉事件的发生。

(三)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1.建设工程基本情况2019年和平区在建工程项目51项,总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其中,区管项目20项,建筑面积约为28万平方米;市管项目7项,建筑面积约为50万平方米;公建装饰装修工程24项,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

2.登记备案情况。2019区住建委办理质量安全登记15项,办理公建装饰装修工程66项。竣工验收备案8,依照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布要求,8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均在《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

3.执法检查情况。按照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质安总队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及区住建委房屋建筑安全检查安排,2019年区住建委质安支队协同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每月将对辖区在施建设工程进行地毯式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模架工程、基坑工程、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安全防护、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安全隐患排查、文明施工、消防管理等内容。2019年区住建委质安支队开展了岁末年初安全检查、开复工质量安全检查、春季安全检查等9次地毯式专项大检查。经检查,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5份,提出整改意见120条;出具1份《责令暂停施工通知单》,提出整改意见1。以上均已整改完毕。

4.行政处罚情况。2019区住建委质安支队依据行政职责,对辖区管理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行政处罚案件10起,处罚金额共计51.48万元整。其中,质量工序问题处罚2起,处罚金额20万元;安全隐患问题处罚3起,处罚金额25万元整;扬尘治理不到位处罚4起,处罚金额3.5万元整;肢解发包问题1起,处罚金额2.98万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在《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随着房屋建筑领域工作的不断深入,安全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存在行政执法人员编制不足问题。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行政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行政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效能。

()欠缺行政执法强制手段,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一些居民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和改变使用性质由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强制手段力度不够,引发群众反复投诉,当事人不纠正过错行为致使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三、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0工作中,区住建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的要求,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查找工作不足及时改进,加快依法行政工作步伐,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责任追究,力争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将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点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采取扎实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区住建委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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