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中央、市、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要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紧密围绕市、区委法治政府建设具体部署的要求,将法治工作纳入区医保局2024年工作要点,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贯彻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采取党组会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日常普法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健全和巩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打造法治医保提供组织领导保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确保医疗保障各项工作于法有据。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机制。区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党组会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
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发挥领导示范作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等内容,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法治建设有关法规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决策部署。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学法普法讲座、庭审旁听,学习优案差案,按时完成网上学法用法学习并通过考试。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做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的先锋和表率。
一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等党规党纪,定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利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观看《零容忍》《永远吹冲锋号》等多部警示教育片,做到防微杜渐,使党员干部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汲取精神力量、增强政治自觉。
二是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开展《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严格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要求,邀请律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在国家宪法宣传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讲座及公务员诚信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医保局组织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组织干部学习市医保局出台的《市医保局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着力提高广大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观念,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提高工作标准,规范决策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均在充分论证评估、征求意见基础上,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职责,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图,公开工作人员职责、执法检查情况,主动公开医保政策文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环境管理的透明公开度,充分提升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和政务服务的质量。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签订法律顾问常年聘任合同,通过专业力量为我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务咨询、进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助草拟、审核协议合同,提高医保法治化水平,推进我局各项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四)强化使命担当,全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开展宣传宣讲,打造精准普法格局。结合打击欺诈骗保全覆盖检查和“双万双服”企业走访,在执法检查和走访企业的过程中,面向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普法宣传,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保险法》的宣传普及融入到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邀请律师事务所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解读》培训,做到精准普法。结合“医保政策进社区”活动和参保扩面工作,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力宣传医保基金监督政策法规,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曝光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件,深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提高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医保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营造“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对打击欺诈骗保说不,年初对1家违法违规机构予以行政处罚,退回医保基金230820.3元,并处罚款69246.09元。围绕市医保局布置的重点检查内容,组织开展辖区内136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涉及退回医保基金47.2万余元。按要求开展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持续巩固高压态势。
三是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创新执法方式。按照规定执行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行政监督检查权,遵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执法全过程音像和文档记录,督促执法人员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双人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前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法过程全程可追溯,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使被检查对象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组织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136家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通过约谈、劝导、行政指导、警示教育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将普法教育、政务服务与监督检查有机融合,以有温度的执法促进执法人员普法水平和定点医药机构法律意识的提升。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干部职工法治建设思想教育工作不够。干部法治教育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在推动活动载体创新上用心不够。领导班子对丰富党员学习领会法治建设内容、创新组织活动形式方面指导不足,大部分学习教育仅限于上党课、集中学习等形式,千篇一律,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引导干部在业务工作中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效果不显著。
(二)普法宣传工作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普法宣传的工作方式较为传统单一,法治宣传的载体、形式不够丰富,普法宣传活动缺乏互动性,普法对象参与度不高,没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医保政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结合起来,用群众关心的事例、听得懂的方式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三)医保基金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医保领域法律法规较少,各项政策仍然以规范性文件为主,对医药机构的制约以协议管理为主,行政处罚案例较少,医保行政执法力度还不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还不够,医保部门编制少、专业人员不足的现实矛盾突出,医保服务能力和监管手段难以很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
上述问题的产生的原因:一方面,从客观上看,随着医保改革的推进,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给依法监管带来新的挑战。另一方面,从主观上看,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认识还不深入,依法行政的理念需要进一步深化。
(一)进一步加强学法普法宣传力度。以政治理论学习为引领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作用,带领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将普法延伸到普通干部,结合法律顾问每年2次的法律讲座,定期面向全体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推动各科室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将党中央、市、区重要指示精神与工作职责紧密结合,在日常工作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陈出新,创新干事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聘用第三方协助参与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合理调配工作人员,优化工作任务分工,加入保险、会计等专业人员,提升医保监管能力。邀请法律顾问,对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法制培训,以更加专业的力量提升医保监管队伍习近平法治思想水平,解决队伍力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均衡等问题。
(三)进一步健全科学依法决策机制。继续聘用法律顾问,为本单位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透明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尤其是医保政策信息。
(四)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在医保监督检查过程中,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方法,强化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依法依规,提升医保法治能力水平和专项治理工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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