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积极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有力开展。主要负责同志坚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领导全局干部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全局工作走上法治轨道,顺利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迎检相关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规划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我局法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一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区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和应急〔2021〕36号)的相关制度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在和平政务网上公开权责清单、执法主体信息等内容,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全局配备10台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2022年,我局对天津市江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诚世润科技有限公司等4个案件共8个行政处罚决定启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二是持续加大安全生产这一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紧盯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考培机构等重点监管对象,在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全年各节日假期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出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排查,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特种作业证件行动、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整治行动,立案3家,共计处罚10.5万元;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自查隐患两处;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43家涉及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隐患65项,下达处罚决定书9份,共计罚款3.6万元;开展危险化学品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排查事故隐患,公告注销了2家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2022年,我局共开展执法检查352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10家次,一般检查142家次,执法计划检查完成率100%,共排查事故隐患372项,已整改隐患372项。行政处罚共下达行政处罚文书32件,处罚金额38.2万元;事故处罚立案3起,下达7个处罚决定,处罚金额190.06万元,全年处罚合计228.26万元。我局一件行政执法案例被选为全市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示范优案”。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监督。
我局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工作,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法制审核人员采用线上与线下、审核与评查相结合的模式,持续推进法制审核工作从严从细开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制审核人员通过线下审核,对案卷的合法性、适当性,处罚适用法条、自由裁量等内容进行审核,对办案人员提出相关意见;在案卷制卷完成后,法制审核人员通过线上评查,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案卷的文书要素进行再评查。双管齐下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的效能,通过审核与评查达到发现问题、改正问题、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的目的。我局法制审核人员对2022年的31个执法案卷共计43个执法决定均进行法制审核,并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
3.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严格按照市应急局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组织本年度新申领证件工作,确保全部新申领证件人员均经集中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取得执法证件从事执法工作。2022年,我局5名工作人员均已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已提交制证申请。
4.持续做好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
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新修订的《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全部干部的法治培训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三次法治专题讲座,讲解《行政处罚法》、传达学习李鸿忠同志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上的讲话、传达学习《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9号令),将法律知识与政治学习结合起来,促进融会贯通学深悟透。2022年,我局针对工作实际,采取讲座、集体学习、线上学习、观看庭审直播等形式,共开展10次集中培训,覆盖320余人次;全体干部积极落实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系统和应急管理干部在线学习系统的线上学习任务,全体干部法治培训达到60学时。
5.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
一是成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市、区两级工作要求,将原和平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改组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执法支队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关键一步,标志着我区应急管理队伍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迈入了新阶段,进一步统筹执法资源、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力量。二是组织全体一线执法干部有序换装。根据应急部和市应急局的部署要求,我局于7月18日进行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统一换装。同步制定了《和平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办法》,对执法服装穿着、管理、保管以及违规穿着的处理办法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此次换装,是促进和平区应急管理工作走入新阶段,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的重要举措。
6.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推进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
区应急管理局贯彻《和平区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信用监管体系。一是遵照程序开展执法活动,保证全过程记录并落实公开制度,执行事前告知,为企业解释执法依据、规范标准等;二是建立信用承诺制度,鼓励企业签订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每月按时向区诚信办报送企业签订的信用承诺书,截至目前共报送33份;三是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相关信息,对本年度依法惩戒的43个失信主体予以警示;四是落实市应急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信用评价管理、差异化监管等措施,对2021年依法惩戒的失信主体调整为重点检查单位,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五是推行“监管+服务”,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我局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注重将监管与服务企业结合起来,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今年以来,中石油市区销售分公司、呷哺呷哺餐饮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等数家单位向我局赠送锦旗,表达对我局工作的肯定与感谢。
(三)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应急法治服务保障能力
1.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
一是区应急委参照市应急委,充实完善我区人员组成、机构设置、职能任务等,各单位各司其职,履行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任务;完善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分灾种应急处置牵头部门的指挥体制,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部门指挥、有队伍处置。二是深化与民兵队伍、综合消防救援队伍、行业专业队伍、安全生产专业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合作交流,相互促进、多方协同、共同提高,将我区应急救援队伍打造成国内前列的应急救援力量。三是加强监测预警,防范化解风险,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按照“首报要快、续报要准,亡人必报、接报即报,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时效。健全快速启动响应机制,按照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要求,协调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2.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多形式开展预案演练。
一是基本形成覆盖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三级,科学规范、衔接有序的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应急力量体系规划和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强化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领域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基本形成“综合救援队伍管全面,专业队伍保领域,突击队伍起支撑,社会队伍补短板”的应急力量体系。二是多种形式开展演练,6月26日,组织开展应对极端强降雨防汛应急处置桌面推演。演练在“20项极端强降雨防汛应急机制”基础上,紧密结合6月26日、27日强降雨实际,设置应急响应启动、小白楼音乐厅周边积水抢险、下沉地道封控救援、人员转移安置、津河漫堤抢险、道路抢修、供电安全保障、应急通信保障等8个科目。
(四)发挥议事协调机构指导作用,提高执法实效
区安委办积极发挥对行政执法的协调指导作用,督促指导各部门、各街道持续强化执法,持续不断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督查报告精神;二是健全完善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季度报告制度,将行政执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内容,对“只检查、不处罚”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手段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内涵、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区两级相关会议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坚持把“民主集中制”贯彻始终,依照法定权限、规则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决策科学适当。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在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三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作为局党委2022年必读书目内容;组织中心组学习李鸿忠同志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上的讲话和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报,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做好法治工作的首要。四是亲自部署迎检工作顺利开展。2022年是和平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的关键一年,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此次迎检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三次会议布置相关工作,要求全局干部特别是涉及重点工作的干部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迎检过程中,我局高质量完成执法人员考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查等工作任务。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开展工作
一是按照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每月报送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统计表;二是配合区检察院报送我局1名同志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检察官助理,报送我局1名同志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听证员。
(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报告年报制度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局党委会专题听取了2021年区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从强化组织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普法宣传等七个方面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并做出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将审议过后的工作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并在和平政务网上向社会公示。
(四)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双到位
一是聘请国浩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政府采购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40余次,保障我局各项工作和合同合法合规。二是充实法律专业人才力量,我局2022年新招录一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件的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公职律师按照要求配备到位。
(五)压实执法主体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按照我局“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津和应急〔2021〕36号)的相关制度要求,落实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投诉举报制度、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防范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避免我局执法干部发生粗暴执法、吃拿卡要等违法执法行为,我局行政执法错案率,投诉率实现“双零”目标。
(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持续夯实我局作为行政执法单位的普法主体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精准针对我局各项职能开展普法工作。一是将宣传重点放在本年度新实施的《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上,对监管企业和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集中法律宣传;二是利用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三是分别组织召开本年度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会,对法律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了宣传贯彻,要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本单位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做实做细,并按照法律规定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力开展;四是组织“以案释法进社区法治宣传入人心”活动,下沉包联社区,为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群众、社区商户等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案例分析,剖析事故原因,强化了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差距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我局2022年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一规划、两纲要”工作要求,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发现了一些短板和差距,现就2023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一是完善执法监督程序,计划在2023年将我局执法监督程序调整为双审核模式,即在发现违法行为后,确定立案前进行一次立案审核;在完成案件调查后,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前进行第二次法制审核。通过增加立案审核,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适当性、合法性进行初步论证,避免出现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出现痛点、堵点的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二是充实法律专业人才力量。2022年,我局新招录一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件的工作人员,计划在2023年完成转正手续后注册为我局公职律师。新招录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我局各项法制工作,发挥专业能力,为我局决议重大事项、拟定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多样性,我局法治宣传工作主要以组织企业召开培训会、开展集中宣传等形式为主,新媒体阵地宣传相较传统方式宣传比重较低,计划2023年着力开拓新媒体阵地宣传,充分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向企业和民众推送相关法治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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