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法治建设首要任务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文旅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见效。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督导等方式,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24年党委会研究与法治建设相关议题10余个,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
(二)完善制度机制,构建法治建设保障体系
为确保法治建设有序推进,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更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促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同时,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依法决策,全面依法履行各项职能
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设立公职律师,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全年审核法律文书文件102件,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诉讼等工作32件,显著提升了各项工作质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培训,培养法治建设人才队伍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委会“第一议题”,认真落实《和平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要求,加强学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5次,局党委会学法10次,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用结合、以学促干。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组织系统内部的业务培训14次。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和案情分析交流,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参与执法业务培训学习,人均达到80学时。
(二)转变政府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双万双服”工作,建立帮扶体系,深入走访调研企业286家次,与企业负责人、员工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面临的困难,深入了解企业诉求。及时向各文旅企业发布市区各级文件,加大对文旅行业政策的宣传力度,着力为中小微企业解决问题。
二是打造多样旅游项目。特别是紧紧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的原则,谋划“津遇和平”系列文旅活动,依法报备、依规评估,将法治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培育沉浸式文旅业态,提升体验品质,营造文化主题、活动体验、审美情趣互相融合的沉浸式新场景,开展“桥见海河”“天津戏剧节”“邂逅天津”等活动;串联全域多元业态,提升消费品质,精心谋划打造消费格调空间,积极推进五大道核心区域作为首片进行规划提升改造,推动樘院、安里甘艺术中心、花园老街等进一步丰富时尚文旅社交、艺术演出展示、咖啡餐饮娱乐、文创市集等特色业态。与此同时向企业做好普法宣传,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以批评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稳步提升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促使其合法合规经营。
三是加大推介招引力度。召开第二届五大道旅游论坛,区政府与北京首开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现场签约,加强两地在举办文旅宣传推介活动、鼓励双方旅游企业互送游客等方面深化务实合作。赴香港和澳门开展“港澳文旅汇 津彩宣传周”文旅推介活动、政务拜访和文旅企业拜访等文化交流活动,全方位展现和平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文旅资源,推动天津与大湾区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
四是完善市场信用承诺制度,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引导和激励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市场主体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作为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开展质量监测评价,充分发挥旅游服务标准、旅游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价、旅游服务质量认证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基础性作用;积极落实A级旅游景区评定、复核和退出机制。不断完善旅游市场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于信用良好的单位减少检查频次,对于失信单位,加强监督管理。
(三)严格规范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按照“全覆盖、全过程、无缝隙”原则,持续强化区内营业性演出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管理本辖区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涉营业性演出企业的法律法规培训,督促营业性演出主办方、演出场所认真履行事前报批手续,做好营业性演出活动内容审核把关和演出活动现场的监督管理。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企业159家次,约谈企业4家次,办理案件1起,有效净化了营业性演出市场环境。
二是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旅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了解具体情况,提醒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要正规经营秩序,坚决杜绝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加强重点区域旅游团和导游的排查力度,联合客运部门检查旅游包车8次,在人流密集区域加大检查力度,严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未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等行为,执法人员提醒带队导游务必依法依规提供旅游服务,落实好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属地街道持续加大对五大道景区、瓷房子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做好非法载客三轮车的治理工作,同时对景区景点周边经营者乱讲解、歪曲历史等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警示约谈。全年出动执法人员636人次,检查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景区景点318家次,累计检查旅游团队122个、导游160名,约谈企业6家次,查办案件6起,警示督促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自觉推动旅游产业向好向上发展。
三是钻研文物执法流程,提升文物执法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3次,组织内部文物执法业务培训3次,进一步夯实基础知识,深入分析文物执法典型案例,研究文物领域新问题。明确法律权限和执法程序,尤其是文物违建行为的处理程序,今年共查办文物行政处罚案件1起,处理文物违建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4次,涉及案件3起,胜诉率100%。通过复议举证、上庭应诉等环节,完善了文物执法程序,细化了案件查办内容和案卷制作要求,为后续文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奠定了坚定基础。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把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作为重要抓手,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重点巡查是否存在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未经许可擅自修缮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同时联合区文保所、区住建部门、属地街道等部门开展文物联合检查20余次,提升现场检查效果和效率,在案件查办中积极寻求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合法高效固定证据,有效推进了案件进展。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32人次,检查文保单位116家次,查办案件1起。
四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文件要求,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今年以来,根据区委宣传部关于“扫黄打非”、“剑网”等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辖区出版物经营单位、娱乐场所、影院等涉及版权保护的市场经营主体执法检查力度,严查侵权盗版出版物、销售盗版、盗印的中小学教辅教材、放映侵权作品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442人次,检查企业221家次,办理案件2起。
五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权益不受侵犯。深入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活动,明确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在日常检查中积极向监管企业宣讲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相关从业者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结合全年工作安排,采用单部门检查和多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加强联合执法,认真调查核实其他部门转来的案件线索,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全年出动执法人员570人次,检查企业285家次,办理案件3起,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工作。对查处案件及时在“和平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进行公示,切实做到执法全程留痕。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670人次,共巡查文化旅游企业1335家次,立案25起,办结案件23起,2起案件正在办理中,案件法制审核率和公示率为100%。
七是建立执法责任监督体系。设立廉政举报电话,切实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执法到位率和案件查处率均达到100%。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为依托,认真评判本年度案件,综合评定优案和差案。对照“典型差案”中反映的问题,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对照“示范优案”反映出的为民理念,担当作为、创新招法。
(四)推进政务公开,妥善处理投诉举报
全面深化推动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和社会公共服务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流程及办理时限,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备案,全年完成旅行社设立网点备案9家、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13家、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1家、演出活动备案227项。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处理信访问题,提升受理投诉和“接诉即办”工作效率和水平。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在实地检查中,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要求经营业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守法经营,不越法律红线。二是举办普法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进社区主题读书会、文物保护宣传、联合区检察院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让法律条文活起来,深入群众生活。三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及电子大屏等宣传载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累计宣传60余次,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离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提高
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和年轻干部的法治能力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年轻干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还不够充分。主要原因是对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还不够强,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知识普及不够及时。
(二)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有待增强
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比较传统,创新不足,针对性不够强,对不同群体的需求考虑不够充分。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理解度不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原因是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对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还不够充分,宣传教育的精准度不够。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定期组织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法、部门法等与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创新培训方式,采用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同时,鼓励工作人员参加线上学习和业务交流活动,不断拓宽知识面,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
(二)提升政府公信力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常态化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对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执法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案件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机制,多渠道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扫除法律盲区。同时,借助文化旅游领域工作优势,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做到以法载道、以法传声、以法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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