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和平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文化旅游行政决策法治化、政务服务便民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法治宣教常态化,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局严格履行在文化旅游系统依法治理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找准职责,精准发力,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持续推进全区文化旅游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局党委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制定了《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具体抓,各职能科室依法履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以党委会、党委会扩大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对照和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以及《和平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研究制订落实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制订清单台账,明确具体责任、措施、步骤和完成时限,逐项抓落实。对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举措,确保清单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以上率下,认真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宪法法律和文化旅游和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借助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学习,2022年以来,共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建设学习6次;通过参加区委党校、司法局等部门组织的培训,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二是强化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在干部在线学习平台、机关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人员全部完成学习,考试合格。三是积极参与行业培训,努力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旅游执法专题培训、百卷评阅以案施训等培训;认真组织队员学习文旅部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证据规》等文件,不断丰富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为日常的执法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局党委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坚持带头增强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考虑问题、谋划发展、化解矛盾。
一是健全完善党委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制,“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汇聚起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2022年,共召开32次局党委会,研究有关法治政府建设事项10项。
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和市、区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作规则,自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是严格对出台政策、推进事项进行法律论证评估审核。注重发挥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法律顾问作用,常年聘请2名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合同等合法性审查。2022年,局机关法律顾问审核文件45件,案件3次。同时,针对工作存在困难和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结合上位法的立法精神以及相关联政策法规之间的逻辑关系,专题分析研究涉法问题,不断推进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确保出台政策和行政决策经得起推敲、受得起检验。
四是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备案管理,不断夯实法治工作的制度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等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权力监督,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规范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法院判决,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组织执法支队人员认真学习,规范法律文书书写。同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合法真实,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在法制审核流程环节,按照原则上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要求,推选两名案件审核人员,做到办审分离,从源头上把好关口。制订完善《和平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平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平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全过程制度》等规范性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坚持每月“双随机”抽查制度。从《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执法人员和经营单位进行巡查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轻微违规经营行为经营场所责令其立即改正,对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打击,坚决遏制文化市场违法案件的发生。结合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利用执法检查对企业进行宣传灌输,引导问题企业尽快重塑信用。在“和平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案件公示,在娱乐场所和网吧公示文化市场投诉举报的方式以及电话,在文化、艺术、娱乐场所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张贴禁烟警示及举报电话。截至12月31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700余人次,巡查文化旅游企业1300余家次,立案9起,办结案件9起,罚款94.5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7319元。
三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支队执法人员全部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上岗培训,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更换,执法主体由“和平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统一更换为“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严禁无证人员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执法案卷评选,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提高了案卷质量。
四是建立执法责任监督体系。积极推进廉政建设,邀请经营单位负责人、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有效监执法行为。设立了廉政举报电话,对群众的举报和上级转来的举报,切实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执法到位率和案件查处率均达到100%。
(五)强化行业分类管理,持续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新闻出版及版权市场监管。开学及复课之际,对学校等重点区域周边的书店、报刊亭和有零售出版物的文具店进行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营业资质、出版物等是否合法合规,坚决取缔游商地摊,遏制非法销售行为,目前办结出版物案件1起,罚款2.3万元。结合北京2022年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积极开展冬奥版权保护工作。
二是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提高巡查频次,持续强化区内营业性演出市场的监管力度,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遵规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企业进行检查,加强对演出企业的法律法规培训,刚柔并济,对检查中确实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2022年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共办理营业性演出相关案件1起,罚款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20元。
三是加强娱乐场所监管。2022年以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辖区内娱乐场所长期处于关停状态,支队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所有歌舞娱乐场和电子游艺娱乐场所的执法检查。在市里组织开展的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中,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娱乐场所80余家次,立案查处1家,没收违法所得5100元。对群众举报及时进行检查核实,有理有据做好回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有效保证了和平区文化市场的平稳有序发展。
四是加强电影放映单位监管。结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对全区6个电影放映单位进行多次巡查,对企业在疫情防控“三件套”、“一米线”等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并就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立整立改。
五是加强对互联网上网场所监管。多次对网吧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培训,学习传达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对区域内网吧进行了不间断拉网式检查。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多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两家网吧进行立案查处,罚款合计1万元。
六是加强文物保护执法。2022年以来,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持续加强对我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巡查和保护力度,多次联合区文物管理所、区城管、区住建、区风貌办、五大道管委会等单位对我区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联合检查,对群众举报和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严查细问,对确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共办结文物类案件3起,罚款85万元。
七是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引导和激励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市场主体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作为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开展质量监测评价,充分发挥旅游服务标准、旅游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价、旅游服务质量认证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基础性作用;积极落实A级旅游景区评定、复核和退出机制。不断完善旅游市场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于信用良好的单位减少检查频次,对于失信单位,加强监督管理。
(六)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与涉法案件必须由法律顾问队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后方可做出,其他重大决策必须由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或者全体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法律顾问费支出,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二是全面深化推动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立信息公开责任人,明确局属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优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示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内容审核,按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四是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流程及承诺办理时限,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备案,主要包括演出场所经营备案和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等工作。
(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建立帮扶体系,深入解决难题,对包联企业开展走访工作,实现全覆盖,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具体问题,秉承“马上就办”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积极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二是及时向各文旅企业发布市区各级文件,加大对文旅行业政策的宣传力度,着力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持续通过“和平文化和旅游局”“云上和平”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官微号推送政策信息。三是建立区文化和旅游局与文旅企业对接联系机制,通过微信工作群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随时做好政策解答、惠企帮扶等工作。
2.大力加强依法经营的法治宣传力度。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各旅行社发布相关法律依据及文旅部、市文旅局文件。二是认真答复通过市长信箱、12345市民热线等途径转来的关于旅游合同纠纷的信访件,及时与投诉人电话沟通,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使群众满意。三是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加强与各文旅企业的沟通,及时了解各企业的诉求,耐心解答疑问。特别是结合我区“双万双服”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和对口服务单位系统梳理疫情防控给文旅企业造成的困难和问题,局及时跟进掌握、及时研究对策、及时跟进指导、及时化解矛盾,让文旅企业感受到政府的关注与支持。
(八)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处理信访纠纷遵守程序正义的原则,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确保信访工作能够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能够依法理性表达;用实地走访去查明和判断事实,不偏信信访双方任何一方。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处理信访问题,一是处理信访问题聘请法律顾问,协助信访部门工作。二是鼓励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树立“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要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正确导向,推动形成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社会共识。三是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依法分类化解信访问题。实行诉访分离制度,不断理清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受理范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职责范围、法定途径梳理甄别,明确解决诉求的责任部门,让群众诉求得到满意答复。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认真落实并逐项分析《和平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分解表》,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在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带领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加强集体研读学习,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增强文化旅游系统党员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举办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文旅工作更上新台阶》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向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深入宣讲。在局党委中心组、党委会等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设立了局系统1名内部法律顾问。
(三)认真落实《和平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贯彻落实方案》
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要求,制定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和平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贯彻落实方案》贯彻落实方案,对重点任务进行分工,并经党委会审议通过,进行部署。此外,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自查,督促相关责任科室、单位抓好落实。认真落实述法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五一”期间,和平区图书馆成功举办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题展览,推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和平区贯彻落实,引导市民自觉规范文明行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此次展览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以平实亲民的语言,向全区人民群众表达心声,旨在带动周围更多的人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条例》,做文明有礼天津人。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载体,积极做好我区文物保护利用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其中。二是和平区博物馆联盟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宣传日,举行文物保护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多年的宣传,我区社会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对我区的文物保护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2022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全局内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参加和平区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暨“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二是开展文旅特色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图书馆、文化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利用显示屏等载体循环播放宪法宣传标语、法治公益广告等,展示宪法内容,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宪法法律的熏陶。三是利用“和平文化和旅游局”公众号、工作群等加强宪法宣传。通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传播了宪法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不断引导全体人员做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决捍卫者。
三、当前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意识还有待提升
工作人员对文旅领域相关法律的重要性认识不高、积极性不强、关注度不够,学法不够主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不足,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加强主动学习,提升法治思维意识。
(二)执法力量薄弱,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监管难度大
我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电、旅游等多部门分管的行政执法权由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集中行使,管理对象点多、面广,线长,执法任务繁重。目前,区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只有10人,8人有执法证,执法人员明显不足,特别是文物保护执法难度最为突出。今年9月和平区文旅局从区内6街综合执法部门抽调精干执法人员充实执法力量,针对新调入人员法律法规基础薄弱、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实际情况,支队采取逐人领读、重点讲解等形式,对权责清单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学习,但对实际执法过程中的流程、案件办理、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能力还需要在后续工作中逐步提高。
(三)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存在数量多、鉴定难,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的问题
我区不可移动文物502处,数量较多,且使用人、产权人较为复杂,初期设定文物点过程中设定程序与文物价值体现不够明确,人为开发利用造成的破坏鉴定难度大。但我局文物日常巡查管理人员仅有6人,导致有时存在监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到位的情况,无法从根本解决文物保护全覆盖问题,不可移动文物建筑未经审批擅自修缮、拆改问题屡禁不止。
四、下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聚焦文化旅游和文物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社会矛盾的现状,强化统筹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准确把握行政执法的功能和目标,以重点问题突破引领带动全局工作发展,开展精准执法、柔性执法,严防机械办案、功利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
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完善公职律师参与决策工作机制,保障公职律师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二)加强主动配合意识,促进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
与区政府相关部门间建立协调配合制度,树立“一盘棋”思想。依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在处理问题时,认真协商,积极配合。规范协调配合制度的组织形式、范围、工作内容和运行流程等,为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打好基础。
(三)改善普法宣传方式,改善法治政府建设软环境
充分发挥文化旅游领域工作特点和优势,确定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对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下一步,我局将始终如一地以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实干,奋勇担当,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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