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以解决统计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统计法治治理水平,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实首责主责,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1年,区统计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切实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将推动《宪法》及统计法律法规落地落实作为扎实做好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三会一课”为载体,将相关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局主要领导带头学原文悟原理,带头开展研讨交流,聚力聚焦“关键少数”,推动依法治统“入脑入心”,今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展法治专题学习7次,支部组织学习2次。二是坚持集体负责。局党组会每季度定期研究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体研究、集体负责,今年以来,累计专题研究法治工作6次,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责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坚持骨干培养。将《统计法》纳入区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出台《和平区统计法进党校工作机制》,形成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党校,开展统计法治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4月14日,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区委党校青干班学员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四是坚持“守正创新”。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推进统计法治宣传进街道、进机关、进社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精准送达,今年以来,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基层开展法治专题宣讲4场,受众百余人次。
(二)加强统计执法,高举依法统计利剑
一是严格压实统计执法责任。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着力构建“强高压、常震慑”的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可靠。今年以来,通过“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部门联合监管抽查等多种形式,累计开展统计上报单位执法检查21次。二是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案件集中审核模式。制定《和平区统计行政执法检查案件审核办法》,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综合统计科负责人及法治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区统计局法治工作审核小组,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审查审核,并依法作出初步处理意见。三是持续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格依照《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和《天津市统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上报单位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行政约谈和立案调查,今年以来,对涉问题统计上报单位共组织开展行政约谈6家次,立案调查企业3家,给予行政处罚3家。四是精细做好统计执法案卷评查。严格对照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做好2020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30户案卷的自查评查工作,确保案件裁量准确、案卷档案规范。
今年以来,区统计局没有接到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及行政复议和听证,也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按照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季度上报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未出现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情况,也没有需要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的情形。
(三)强化普法宣传,树立依法统计理念
探索构建多维度广覆盖的普法宣传体系。一是深化“五小课堂”特色教育品牌,每周一、五利用晨读时间对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学习,拓展“菜单式”法治宣讲、“互动式”问答宣讲、“引导式”专题宣讲等特色宣讲形式,讲好法治故事,讲深法治理论,强化理念渗透,引导统计机关党员干部坚守法纪红线,借助“12.4”国家宪法日及统计开放日等主题开展培训、宣教活动。今年以来,累计组织法治小课堂13次。二是聚焦量大面广的统计调查对象,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统计年定报布置和统计执法检查中深化“嵌入式”普法,今年以来组织召开统计法治专题培训20余场次,受众千余人。三是加强社会公众统计普法教育。以“和平夜话”活动为载体,组织统计系统党员干部,深入社区群众,在唠家常的同时话法治,当好宣讲员、解读员,推动宪法、统计法律等深入人心,实现群众需要与法治观念培育的同频共振。包括:3月30日上午,区统计局“彤济”志愿服务队走进南营门街天兴里社区,就群众普遍关心的《民法典》、社会诚信建设等开展专题普法宣传;7月21日,在南营门街文化惠民节上,局内年轻党员干部自编自演情景剧,利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统计法治理念;9月28日,全局党员干部在天兴里社区广场,举办以“赓续红色血脉 奋进统计未来”为主题的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此外,结合“双万双服”等中心工作,将法治宣传予统计服务之中,在入户普查、服务企业中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送法入企、送法入户,实现“依法治统”与“知法促统”有机融合,着力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四)积极推行“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科学化
2021年,区统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内容,切实做到统计执法职责清晰、程序规范、公正文明、效果良好。一是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事前,通过“和平政务”网站,对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名单进行公示;事中,严格执行“亮证执法”,执法过程中,统计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并使用规范统一的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和取证清单等执法文书,以适当方式告知当事人开展执法活动的理由、内容、结果以及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相关内容;事后,对涉及行政处罚企业,按规定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二是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区统计局统一使用市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执法文书,实现了执法检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过程信息的全过程记录。同时,认真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有效衔接,全局配备4台执法记录仪、1台笔记本电脑专门用于执法检查的音像记录,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进行音像记录采集,实现了统计执法文书和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三是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成立区统计局法治工作审核小组,依法做好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局党组班子研究决定,形成最终行政处罚意见,今年以来召开法治工作审核小组专题会议4次。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全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按照区司法局有关要求,今年,统计系统执法检查将不再纳入全市行政执法检查证件管理范围,此外,由于国家统计执法证件取得门槛较高,我区目前仅有4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相较全区900余户统计上报单位,统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明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2年,区统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持续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加快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用法治之盾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保驾护航。一是全面提升统计系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继续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及统计开放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宪法日的教育仪式和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民法典》、《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及相关的法规条例,教育引导统计上报单位知法守法、学法用法。二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认真做好2021年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结合企业违法事实和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做好案件处罚标准裁量,依法依规完成处罚决定告知、公示等相关程序,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对反面违法典型的警示教育,以案为镜为鉴。创新统计执法检查方式,在做好新一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同时,积极探索实施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推动执法关口前移,关网前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避免统计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加快构建高素质统计执法队伍。努力打造政治性强、作风严谨、业务精湛的统计执法队伍,用好网上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执法监督等线上平台,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确保年度培训率、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加强持证人员管理,鼓励统计专业人员考取国家统计执法证,力争国家级持证人员2022年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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