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支持下,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按照《 和平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分解表》规定的内容,以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政府统计公信力”为目标,严格司法,公正执法,为推动我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做出努力,现将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今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全局的核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牢抓实,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构筑党建学习教育新平台,在落实“五微”党建工作过程中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局主要领导作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法律、学业务,把法治建设重点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同时将“分解表”主要内容分派到各相关科室,按照时间节点,与上级对标对表,为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下基础。截至当前,涉及我局一、二级指标共28项内容已基本完成,具体情况是:
第(27)(29)(31)(32)(33)(38)(39)(40)(42)项,我局没有出现。
第(51)—(59)项,我局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规定,在执法主体、权责统一、三项制度等方面全部依法依规认真落实。此处不需要提供材料。
第(60)(61)项,我局先后配备4台执法记录仪,并在统计执法检查中正常使用。记录仪使用严格执行借用制度,每一次使用均有借出、归还记录,影像资料及时整理并实行“一户式”长期储存。
第(62)项我局不涉及。
第(63)项,区统计局有天津市行政执法证人员15人,其中2人同时具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国家统计执法证,1人已考核通过,正在发证中。负责法治审核的人员4人。
第(64)项我局暂时没有。
第(65)项,我局参与每年一次的全市统计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从30家被检查单位中随机抽取10%进行评查,由天津市统计局法规处组织,评查情况向单位反馈,现已经坚持多年。
第(66)项,我局2019年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
第(68)项,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2019年考核后已全部更换新证,全体人员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部合格。行政执法着装管理规范。
第(69)项我局没有。
第(72)项我局暂时没有。
第(80)(86)项我局没有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深抓法治建设,创建法治政府是当前政府法治工作的重点。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是完成“分解表”任务的关键。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依法行政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首要前提,要在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队伍持证上岗(国家证)上做出努力。
三、明年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学习。以党建阵地为依托,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实现政治理论学习全覆盖、常态化,用政治武装干部的头脑,指挥干部的行为,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干部队伍在党组织的领导指挥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二是打造队伍。按照“抓重点、求创新、转作风、强基础”的工作思路,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加强对统计执法队伍知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持证上岗率,力求打造一支思想端正、作风过硬、业务精悍的统计执法队伍,为实现统计数据快、精、准,为实现和平区经济健康发展、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三是坚持培训。通过加大对基层统计上报单位的《统计法》、《天津市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以及懂法、守法意识,从源头上揭制统计造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营造科学、健康、规范的统计工作氛围,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
四是依照“双随机”原则,全年完成不少于30家的执法检查单位。通过执法检查掌握全区上报单位完成统计调查任务情况,监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落实情况。对那些拒绝调查、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篡改、伪造虚假统计资料等行为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五是坚持工作调研,密切政企关系。通过长期的统计工作,我们感觉到坚持深入基层,拉近与企业的亲清关系,了解企业发展概况,掌握企业经营态势是完成统计任务的一个重要捷径。明年我们继续把下企业“包户调研”、“双万双服”等活动利用起来,通过履行帮扶任务,增强相互间感情,达到相互支持,实现依法治统,构建法治社会的最终目的。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