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按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部署,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较好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面向全局干部讲授法治专题课,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研究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年度普法计划,走进党校宣讲新时代审计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石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研究制定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修订普法学习制度,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计监督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制定《和平区审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切实巩固全局审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认真履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区委审计办作为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区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协助组织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5次,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和理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内容,梳理和细化报送事项及报送主体、程序和时限,明确报送事项,畅通报送渠道,理顺报送流程,确保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地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委审计办、区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24年,我局完成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5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90条。累计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及市委审计办报送重大事项16件,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报送请示、报告等34件。
1.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摸清资金的取得、分配、管理、使用、效益等各环节的整体情况。在本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等审计中,深入反映部分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专项结余未上缴等问题,推动各部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盯紧守好政府“钱袋子”。
2.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审计”的理念,紧跟民生工程、紧盯民生资金、紧扣民生关切,不断加大对教育、医疗、就业、生态等民生领域重点事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今年,以推动我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政策落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推进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实施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全面摸清我区优抚安置对象底数、安置资金结构和规模。
3.紧盯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聚焦“关键少数”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年初,通过修订《天津市和平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科学谋划审计项目,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今年重点围绕生态保护、城市管理、国有资产、住房建设等领域15个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审计。2024全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5个,召开会商会6次,协调分管区领导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约谈13次,积极推进重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召开审计结果反馈会2次。
(三)持续健全审计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加强对法治建设和依法审计工作的领导。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痕。严格执行审计项目业务会议要求,审计项目审计报告经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对照要求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的清理废除工作,梳理质量控制体系规范性文件57个,修订《天津市和平区审计局审计整改检查工作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20个,废除制度20个。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1人次。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审计项目,持续规范审计现场管理和项目审理,全年审计项目计划开展率100%,完成率100%。二是以全国全市审计质量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梳理审计执法相关文件制度,学习审计现场管理、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审计整改认定办法等,开展全局审计项目案卷抽查互查,进一步增强质量强审意识,规范审计项目案卷。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案件。四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上半年共刊发审计工作提示函10期,并由局领导主持开展模拟执法培训,对执法活动规范性、公正性重点强调。五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和平区审计局2024年度普法清单》,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执法水平。
(五)认真落实审计普法责任
一是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活动融入执法实践。制定《和平区审计局普法责任清单》,通过日常沟通解读、专题会议宣讲、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在审计工作中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邀请市审计局领导面向全区6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内审工作人员200余人解读《天津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泛开展普法活动。三是聚焦典型案例,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学习活动,在全局会中集体学习以案释法案例汇编,从典型案情中学习处理方法及法规依据;结合审计项目实际情况,围绕案件事实、证件、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法治宣传,有效提升执法工作队伍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四是充分利用“3.8”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项宣传活动等时机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持续提升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审计问题的能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依法审计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我区高质量发展。
(三)狠抓项目质量,推动依法审计质量整体提升。坚持以审计现场管理提升为突破口,瞄准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优化审计报告、强化审计执法质量检查等业务管理制度,向流程管控要质量、向成果管理要质量、向审计整改要质量、向督查评估要质量。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坚持用事实说话、用专业说话、用质量说话,如实反映审计发现问题,客观公正得出审计结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精准容错纠错,最大限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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