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局党委书记、局长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工作目标和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多次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筑牢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和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率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辟“重大行政决策”专栏,畅通公众参与和公共决策渠道,持续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
二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动态公示《和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文号管理制度,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严把审核关,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率达100%。向区人大报备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批次,无涉及需要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是扩大普法工作质效。落实“八五”普法任务,组织全区单位公示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各单位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60余次,组织“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以责任落实促进普法高效。突出“关键少数”,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干部任前法律考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高质量遴选社区“法律明白人”704名,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之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覆盖300余人,充实法律知识,增强履职能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优化行政职能。持续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及时梳理完成全区行政执法职权的集中梳理和汇总调整,编制形成《和平区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汇总表》,完成全区31个执法部门执法职权的确认接收工作。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为全区35家党政机关配备公职律师,在对政府决策“问诊把脉”中发挥积极作用,助力政府科学决策。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和指导监督作用,制定《和平区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组织全区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注册培训考试,备案全区行政执法人员925名,新增备案登记执法人员97人。督促全区各执法部门归集行政执法案件6586件,其中行政检查5127件,行政处罚1459件,持续推进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三是扎实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办结行政复议案件735件,案前、案中化解214件。全面深化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协作配合机制,办理和平法院转办前端化解案件73件,成功化解15件。
四是强化制约规范行政权力。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增强各项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14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5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复。落实“接诉即办·民需我为”服务举措,全年通过12345平台接办事项119件。
(三)全面深化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多家单位共建“京津冀法律服务协同发展中心”,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共享。创新打造“楼宇法治管家”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模式,累计接待企业各类咨询100余次,服务落实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为全区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2024年,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接待法律咨询4363件,为社会各界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二是积极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指导各司法所积极配合街道开展“三所联动”和社区“三室联建”工作,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落实“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将调解力量延伸至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前沿阵地。召开和平区调解专家聘任暨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宣布和平区调解专家选聘结果,为20名调解专家颁发聘书,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2024年共评定29名同志为和平区二至四级人民调解员,3名同志获评为天津市一级人民调解员。全年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285次,完成矛盾纠纷调解11196件。
三是做好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完善监督措施。主动查找和发现行业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4年共检查32家律师事务所、4家司法鉴定机构、1家法律服务所及和平公证处。
四是强化法律服务惠民力度。加大对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工作,加强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强化案件回访力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开展“法援出征”等公益活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8件。持续巩固公证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受理各类公证事项11939件,办理公益性公证21件,入户办证80次。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深入。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解不够深刻,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
(二)公共法律服务还需更加精准有效。2024年开展了“法护四季和平司法行政在行动”“律企同行・法护营商”等主题活动,但是活动频次比较少、覆盖范围比较窄,存在点上有特色、面上未铺开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落实。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头雁”效应,突出示范带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
(二)不断优化法律服务满足群众需求。结合和平区品质楼宇多的特点,充分发挥“楼宇法治管家”优势作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提前谋划2025年法律服务品牌活动,突出和平特色,进一步延伸法律服务触角。
(三)持续拓展法治宣传覆盖面。积极探索和平区“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形式,不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好“八五”普法总结收官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阵地作用,提升法治宣传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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