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国动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和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梳理人防权责清单和职责清单22项,并与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了关联。将各项工作责任人的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主动接受监督。2024年,我办没有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行政处理的情形发生。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居民群众关心人防工程地下车位转让和租赁事项,主动征求上级业务部门意见,专门聘请法律顾问统一答复口径,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建成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二是加强工程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人防工程检查1100次,检查人防工程主体250个,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开展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行动25次,排查安全隐患56处,整改56处,维护了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目前,我办持有有效执法证件人数达13人,配发执法记录仪2套、照相机4部,执法车辆1台,执法着装统一规范。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次,培训人数达26人次,考试通过率达100%以上,提高了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每月开展3次行政执法检查并进行自查,每季度上报市国动办不少于2个执法案卷进行评审,通过自查和定期评审,提升执法案卷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我办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受理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处置化解纠纷。2024年我办接区战区制、网络化平台、为民服务平台(12345热线)等34件(次)。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信访法治建设,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5批73人次,解决信访问题5件,群众满意率达100%。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较为传统,与群众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部分群众的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制定系统的法治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结合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区国动办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和平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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