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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8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和平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行政执法观念,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打造行政执法队伍,有力推进了民政工作的依法开展、健康发展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一是优化便民服务,推进全市通办。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举措,严格落实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行婚姻登记全市跨区域通办,自实施起,1500余对婚姻当事人享受此项政策;二是减征放权,推进权限下放。在全区实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取消民主评议、审批等环节,有效缩短了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时间,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米三是打造法治环境,推进诚信建设。引导183家社会组织签署《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建设。

(二)推进依法执政,做好普法工作。健全完善三项制度,有效规范民政执法工作程序;严格按规定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未出现向刑事司法部门转递涉刑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等情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民政工作职责,深入组织开展《民法典》、《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多主题、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

(三)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发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区民政局严格按要求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平台信息维护、平台依据关联、执法信息上传等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按规定及时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完善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完整。对执法记录材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做到归档完整。

(四)健全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采取日常咨询、专题研究等方式,及时提供与民政业务相关法律咨询、业务指导等法治工作服务;落实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行政检查事项上传执法监督平台。将社会组织年检、殡葬执法情况,冒领、骗取低保,养老机构违规经营,违法从事遗体运送、存放等行政执法情况上传至全市执法监督平台,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五)健全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对照《和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严格按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广泛面向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部门及公众进行征求意见。修订文件定稿后,向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区委常委会审议,向区司法局等部门进行发文备案。

(六)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维稳工作,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为老服务等领域进行排查,切实把问题抓在手、工作摆上位,措施落到底;安排专人入驻矛调中心,积极引导信访下行;在国庆、五一等重点时节,加大排查力度,盯紧重点领域、人员,加强重点稳控工作,不断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落实《和平区民政局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主要领导主持召开15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等相关内容,专题研讨区民政局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等重要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任务目标。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局主要领导为全体干部职工、社会组织党员代表、包联社会居民代表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和水平;全体干部按时完成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学习,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储备,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加强贯彻执行,推动落实落地。区民政局注重用法律法规武装头脑,积极推动法治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民法典》离婚冷静期规定,实行婚姻登记全市跨区域通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针对新修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宣传力度,建成和平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殡葬执法,严格清理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营造文明祭扫氛围。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共同推动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创建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思维观念有待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的力度不大、受众范围不广,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关注不高,崇尚法治的氛围不浓。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相关执法程序还不够精通,新法适用不够灵活等问题。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但执法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与执法任务不相适应。

四、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好党中央决策和市、区部署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加强教育培训,拓宽普法渠道及内容。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加强,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

(三)加强普法教育,推动法治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加大执法对象普法力度;持续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并在依法决策中作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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