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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和平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实施方案》文件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与工作责任,为法治工作提供有力财政保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和平区财政局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工作中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任务在区财政系统落实落地。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规范政府履行职能

2021年以来,我区全面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并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和平区财政局认真贯彻《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科目的通知》(津财综〔202249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有关非税收入科目的通知》(津财综〔20231号)文件精神,从区实际情况和具体职能出发,明确责任,强化工作要求。

一是及时转发文件,并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目录进行公开,确保区属各单位在文件要求时间内停止各项相关收费项目的收费。二是通过天津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对全区所有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和项目进行上线审核把关挂接,确保所有收费单位、项目和标准合法、合规,公开、透明。三是增强学习意识,提高对减税降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对照梳理天津市有关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我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整理规范并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布。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和平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建设工作,在预算中安排相应项目资金,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专项经费保障。2023年安排预算55.9万元,在资金保障上对信用体系建设予以支持。

在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业务工作指导、政策问题解答服务等工作中,向区属预算单位强调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管理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履行采购单位主体责任。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财政保障

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印发《和平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收入依照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国库,行政执法机关需要使用资金时,由财政部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审批后拨付。我区预算管理一体化中,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经费支出预算的资金性质为一般财力。

按照《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人民调解员经费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津司发〔201842号),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安排区级预算3万元;安排专项款3万元保障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做好街道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待遇和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四)发挥法治政府整体监督效能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加强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深入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工作内容设立8个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与区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区委巡察办与区财政局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区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意见》,出台《和平区贯彻落实〈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措施》《和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和平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确定各职能单位任务分工,提升财会监督成效。

二是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开展会计监督检查与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对区属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情况的重点检查,依法惩处违反国家会计制度行为、对处理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充分发挥审管联动机制作用,推动构建联合惩戒格局。会计监督检查共抽取1家行政单位(区医疗保障局)、1家事业单位(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1家企业(桂顺斋糕点有限公司)开展检查;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整治无证经营虚假承诺两类行为,各自选取3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

三是对区级集中采购机构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集中采购机构提高工作质量。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4家被检查单位并出具检查结论,加强对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不足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过程中,和平区财政局坚持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理念虽逐步深入人心,但重业务、轻法治等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二是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涉及法律知识学法用法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强专业法律知识运用能力还需提高;三是服务保障财政改革任务能力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和平区财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好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是加强财政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狠抓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执行,积极开展财经治理专项整治,深化财审联动机制,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将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督促干部系统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规,着力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二是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协调,规范收入预算管理,防止和纠正脱离实际出台支出政策,硬化预算约束,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整体化、公开化建设,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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