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现将我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尊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水平,带动全委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坚持用好“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机关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委党组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发展改革工作整体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检查。二是带头开展理论学习。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建立《和平区发展改革委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培训计划》、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青年干部培训班及网上学法用法等多种途径,集中组织开展法治学习教育活动10余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研读宪法、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推动全委法治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三是集中进行专业培训。持续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工作的指导,组织全委执法人员赴市发展改革委进行节能监察、清洁生产检查、市场价格监测、信用信息管理等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及时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参加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线上法律知识竞答等活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通过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依规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强化涉企政策制定。健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直联直通”机制,组织全市首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现场会暨政策宣贯会,邀请市高院、市工商联深入宣讲“支持民营经济发展17条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9条”政策举措和“晋江经验”,就企业法律案例、工商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等领域进行宣讲,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二是确保“负面清单”制度落实。严格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结合天津市区域信用监测指标评价体系要求,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照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确保清单之外无准入环节审批事项、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主动在政府网站公示经济社会领域政策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决算等内容,及时做好网上公开公示信息维护,确保公示信息的规范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围绕市场价格监测、信用信息、粮食流通等工作,全年共开展4次抽查检查,及时公示抽查工作计划和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夯实信用监管基础。2024年,统筹39家信源单位开展144项行政管理类信息目录归集工作,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数据625余万条,归集上报合同履约信息7800余条。完成《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4年版)》修订工作。二是巩固政务诚信建设。牵头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制定印发《和平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将诚信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在全区广泛开展政务诚信专题教育,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我区政务诚信建设评价整体表现优秀,获得全市政务诚信评价第一名,连续两年位列第一等次。三是建立“四书同达”机制。创新建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告知、合规建议“四书同达”机制,督促全区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结合部门职能和执法职责,实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导前移,引导和服务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促进经营主体重塑信用。全年为192家企业完成394条信用修复初审。四是创新信用惠民便企。在市级“海河分”小程序上线我区“信易健”“信易购”“信易游”等8类18个“信易+”应用场景,吸引消费流量向信用良好的企业流动。以信用信息共享推进民营经济融资发展,推荐860余家融资需求“白名单”企业,为信用情况良好的经营主体缓解融资难题。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文明规范
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提高行政执法检查效能。一是筑牢粮食安全根基。严格按照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强化区级储备粮日常监管。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对区级储备粮进行4次实地检查、1次现场调研、2次质量抽检,重点检查承储企业制度建设、储粮管理等方面情况,切实保障区级储备粮安全。二是创新信用监管机制。聚焦食品药品、保安服务、安全生产等17个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修订体育行业、密室剧本类新业态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案,在评价模型中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有效督促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守信经营。发挥信用事前监管作用,全年完成183个自然人、101家企事业单位信用核查。开展严重失信主体治理,研究分析平台推送的24911家和平区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对其中597家评价为“差”级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在“天津和平”微信公众号上曝光10期74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进经营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三是开展精准普法宣传。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履行普法责任,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委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人员对推进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业务工作占用了大部分时间,学法时间不足,学法质量不高,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二是行政执法规范不完善,在精准性、规范性等方面尚有短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的广度与深度还有待提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区发展改革委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重点围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检查力度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站位。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价格粮食信用等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有力有为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查、重要行政决策论证等工作中的作用;积极配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评”促改、以“查”促优,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建立年度法治宣传工作台账,压紧压实相关科室普法责任。在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学法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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