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市街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深入贯彻《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南市街严格贯彻落实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承接好市、区两级政府下放的执法权限,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组织执法队全体队员认真学习《天津市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文书(2022年版)》,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文书(2022年版)》说明、要求及制作指南制作相应文书。加强与区司法局、区城管委执法支队联络,对新版文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梳理、各个击破。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素质培养,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执法文书的制作、案件情况的记录、执法记录仪和手机拍照等多种方式对治理违法建设案件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随时进行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迹。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一般程序案卷全部进行法制审核,并按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上报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进行公开。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梳理、规范执法事项,深入学习市司法局制定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积极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协商劝诫等柔性手段引导相对人行为合法,营造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更加规范的执法环境。积极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等问题。定期组织学习经典案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和“典型差案”的学习,通过“示范优案”及时总结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实现正向引领,通过“典型差案”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实现反向鞭策,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今年,我街综合执法大队探索文明执法的新模式,通过“劝导自拆”的方式,成功消除辖区内1处底商违法建筑。
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升应急法治服务保障能力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
南市街制定地震、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成立专班,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方案,成立专班专组,有专人负责。
2、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共签订30余份。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实行分管领导包保负责制,深入贯彻“领导干部半月查,网格员日日查”的巡查制度,每个月由分管领导牵头对包保社区辖区范围内企业、商铺、小区进行至少两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学校、文物建筑及彩钢板建筑、老旧小区、“城中村”、“三合一”场所、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建立安全生产、消防、防汛抗旱形势定期研判制度,制定应急救援、应急值守、信息共享与报送制度。加强与公安、消防、质监、司法等各部门的沟通会商,完善各部门各司其职、应急联动、协同处置机制,构建顺畅高效的统筹协调运行机制。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
1、强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
以“和平夜话”为载体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听民声、纾民困、解民忧上取得扎实成效。目前,南市街通过“和平夜话”解决了蓉芳里小区电梯电费、同庆后小区门前地铁施工废弃围墙的拆除等一系列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做好矛盾排查工作,,稳定居民群众的情绪,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把做好预控和化解集体访作为切入点,发现苗头及时疏导化解并上报。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案工作,深入到一线,主动与各社区联系,了解社情民意,维护南市地区的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南市街处理矛调网络平台转送件11件,街、社两级矛调中心共化解矛盾纠纷58件。处理信访网络平台转送件197件,线下自办件13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296人次。
2、提升行政应诉水平
南市街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和规定,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于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杜绝“告官不见官”现象发生,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通过机关负责人参与庭审,进一步增加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促使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有效化解,更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对法治建设的信心。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政府整体监督效能
严格按照《天津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制作案卷,每年对所办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自查。聚焦行政执法中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梳理今年以来接到的以及交办、转办的相关案件及信访举报,集中排查有关案件是否存在相关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通过组织培训提高投诉处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明晰业务范围,规范办理流程,加强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转办、跟踪、反馈等工作,有效提升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五)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南市街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整体工作、日常工作,纳入主要领导年度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材料。南市街道工委会传达《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5年)的实施方案>》,审议南市街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清单,明确街道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及工作举措,为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具体指引。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出决策、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街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还亟待提升,部分干部仍在运用老办法老思维开展工作,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面对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等城市管理中的遗留问题、难点问题,我街综合执法大队尚不能充分地、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问题,仍存在工作不够扎实、效率不高的现象。
三是依法行政培训内容、培训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对于一些新增及联合执法事项,街道综合执法部门缺少工作经验,在执法流程、执法标准的把握上有所欠缺,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专业指导和法治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狠抓干部学法用法,抓学习,强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抓住“关键少数”,切实提高街道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执法权力来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来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和平区街道综合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积极倡导文明执法、柔性执法,结合案卷评查,切实改变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将程序公正作为实体公正的根本保障,克服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和随意性,充分保障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结合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及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的专题执法培训,确保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60学时。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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