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公安和平分局紧紧围绕“十个见行见效”总要求,以“执法更严格、执法更精细、执法更有温度”为目标,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制约,提升执法保障水平,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工作落实
分局围绕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决策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全面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强化智慧公安建设、坚持党对法治公安建设的绝对领导和努力构建法治公安建设新格局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同时,充分发挥分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公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跟进改进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成立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公安机关重点职责任务,逐一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学习贯彻工作落实落细。
(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利用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分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开展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分层次通过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分局“每周一课”、民警理论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
(三)组织开展专题考试。组织全局民警通过天津公安网络学院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测试,确保学习取得成效。
(四)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专栏定期刊发、转载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理论文章以及分局、基层相关工作动态等内容便于全局随时学习掌握,努力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五)刊发专题宣传文章。在“平安和平”微信公众号刊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类主题宣传文章。制定《公安和平分局关于与天津市公安局图书馆联合开展“送知识进校园”(和平区站)系列活动的策划方案》,每次选定一个派出所辖区内的中小学校,每月开展一至两次“送知识进校园”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分局持续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走访服务企业,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高度关注重视商企商家和群众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努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紧紧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政务服务办理业务,把“为群众办实事”真正落实到行动中。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市公安局“十个见行见效”“一窗通办”改革工作部署,2023年6月,分局率先完成“一窗通办”改革工作。国家级媒体人民日报、我市津云、交通广播等融媒体相继报道了分局“一窗通办”改革成效,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三)提升基层执法水平。为进一步发挥分局公职律师职能作用,提升执法服务效能,分局持续强化公职律师及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加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警申报公职律师。今年以来,分局公职律师结合自身职能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为办案单位开展执法指导和常态化法律服务,有效提升基层执法水平能力。
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
(一)加强监管衔接工作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分局积极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抽查任务,并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建立“检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库”积极完成牵头及配合检查事项开展工作。
(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分局对照《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开展2023年自主开展抽查工作。同时依据“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流程进行相应填报,并按照监管工作平台工作要求和年初制定的任务计划积极完成抽查、上报等具体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落实“行刑衔接”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今年以来,共配合完成行刑衔接案件20起,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与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针对辖区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与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通过行刑衔接联络员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对转递线索进行查处。此外,针对涉群众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分局联合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及应对突发事件响应能力。三是加强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宣传力度。开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侵权假冒物品统一销毁活动,强化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效应,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针对市局制定的《执法公开目录》在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在办案单位和窗口单位设置警务信息公开栏主动向社会公开。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对特定执法对象进行执法公开,全天候提供网上进度查询服务;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依托市局网上执法办案平台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办案,杜绝案件“体外循环”,做好跟踪监督。持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执法瑕疵和漏洞;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科学调整法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设置,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压实主体责任。依托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议案等形式,进一步落实执法监督管理责任,提升执法质量。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制定下发分局《2023年法制培训工作计划》,将执法培训纳入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一是围绕新颁布法律法规及重点工作,从市局、分局层面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局性培训。二是开展典型案例评析。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做到以案释法;三是坚持案管小组例会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案管小组作用,就法律业务和专项工作进行培训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四是推动《天津市法治宣传条例》贯彻实施,先后在“平安和平”“和平科信”等微信公众号及“警信服务号”上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和平区大悦城户外大屏播放宣传视频和在辖区重点区域张贴《条例》宣传海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条例》内部、外部宣传,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和提质增效。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对预警防范、重大警情、重大事故、敏感舆情应对、重大安保五项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及相关制度,确保各类敏感情况都能得到规范、高效处置,在各个敏感节点及各类重大安保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围绕辖区“点多、线长、面广”,紧盯“五个严防”工作目标,在“见警率”“管事率”上下功夫,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完善立体化巡逻防控体系、强化大数据实战应用支撑,着力提升警务实战效能,坚持显性用警,科学布局,形成警民联防、警企联动的整体防控格局和指挥高效、警种协同、合成作战的快反处突模式,全面打造整体防控工作新格局。
七、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
(一)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在防控非法集资方面,坚持贯彻抓小抓早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事件的底线。在对我区重大风险线索及时立案调查、迅速查封、冻结账户及资产、坚决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专项工作中,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坚持线上大数据监测与线下扫楼清街相结合,坚持行政处置与刑事打击相结合,坚持立案侦办与维护稳定相结合,统筹整合各方面力量,全面摸清全区涉非涉稳风险底数,做到排查化解工作职责明确、总体风险情况明晰、重大个体风险演变情况明了,坚决守住不发生进京非访、在津集访和极端事件的底线。
(二)深入开展“和平夜话”实践活动。按照市局、分局党委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体安排,制定下发《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深化为民服务办实事的通知》。组织各警种、各部门深入调研,了解掌握群众现实需求,研究提出分局服务民生重点项目,明确为民服务重点任务。截至目前,19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效果良好。
(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一是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及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通过法院和复议机关工作,在公安机关主持下,案件双方当事人签订《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行政争议调解书》,自愿撤回复议申请或撤回行政诉讼,以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使案件调解结案,促进社会矛盾实质化解;二是提升行政应诉水平。严格落实《天津市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今年以来行政诉讼案件开庭案件中,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同时,建立派出所领导出庭旁听制度,要求属事单位政委、纪检专员、综合指挥室主任、执法办案队队长轮流出庭旁听,使属事单位在更为直观了解掌握民警办案存在问题的同时,通过听取原告和第三人诉求,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警格网格融合建设,严格落实社区警组责任制和社区民警辐射辖区巡逻防控,实行社区民警勤务报备制度,规划必巡路线和必巡点位,做好矛盾纠纷类、求助类110警情社区民警就近处置,实现警务前移。持续深化警格与网格对接,发挥警调联动机制优势,通过梳理警情深度研判分析,及时获取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准确掌握辖区社会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借助网格化管理平台,健全常态化入户回访机制,建立网格信息与警务工作信息联动机制和情报信息收集报告机制,形成了治安防控指挥调度、实有人口管理常态化、网格责任人巡查走访、治安信息互补共享等工作制度,为网格化社会服务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根基。构建起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张大网,让网格与警格更好融合,共同实现警格网格“少出事、不出事”工作目标。
八、发挥法治政府整体监督效能
(一)推进全局未结未破案件清理评查。每季度抽取未结未破案件进行评查。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未结未破案件每日登记、每周分析、每月上报,确保常态化清理评查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杜绝执法不作为问题。
(二)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开展每日110警情核查、每月执法全流程记录执法检查和案卷完整性日常执法巡查,及时发现执法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
(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23年以来,相继开展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涉案财物管理、案管小组履职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四)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流程。落实执法通报制度。每月对执法检查、案件审核等工作中发现的执法问题进行汇总,并提交分局局长办公会,对存在执法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落实执法问题督办制度,督促办案单位落实整改。完善案件问题合议制度。制定《认定执法问题情形合议小组议事规则》,准确区分执法问题情形,为客观公正追究民警责任提供依据。
(五)加强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工作中针对涉警举报投诉做到第一时间开展调查,耐心解释、明理释法,妥善做好处置,赢得投诉人的理解,排解警民对立情绪,降低由投诉引发的负面影响,维护公安机关执法形象。为督促基层单位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经过研判制定《和平分局举报投诉工作规范》,每周向各单位推送《举报投诉事项提示单》,提示各单位引起重视,抓紧核查化解;与此同时,对重点问题进行分类提示,使不当执法问题控制在萌芽阶段,起到提示、预警、督促的作用,做到指出问题不留情面、处理问题严肃认真、解决问题不留隐患,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以来,公安和平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公安局《公开工作细则》《公开全清单》《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的各项要求,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同时结合今年开展的政务公开整改整治专项行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分局在区政府政务网站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各类信息,均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七)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一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情况。2023年,分局接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区发改委主办,公安和平分局会办),涉及更换社区内楼牌标识和促进和平区特色经济的相关建议,指挥室综合科经认真研究梳理,明确任务分工,指派分局相关直属单位承办建议提案,目前已完成。对发改委主办的促进特色经济的提案已提交会办意见。正在持续跟进建议提案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党员、党组织监督情况。协助分局党委拟定《和平分局领导班子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平分局领导班子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定《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政治生态建设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制定2023年度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党员民警下沉社区警务室入列轮值计划并做好相关教育管理工作。下发《换届选举工作提示单》,对2023年需要换届的18个单位党组织进行提示,组织指导63个基层党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制定2023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规范全年党费交纳工作;三是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情况。(1)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将监督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建立“一把手抓总、纪检专员专责监督、班子其他成员岗位监督”的“三位一体”、齐抓共管的监督模式。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分局党委、纪委报告,确保“大监督”格局向基层有效延伸,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2)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持续深化“三个以案”。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运用典型案件深化“三个以案”,研究制定《关于深化<纪律检查建议书>整改做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工作方案》,针对性开展专项核查整治,深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持续深化警示教育,通过制发典型案例通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对违纪人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延伸开展警示教育月和纪法教育周活动,持续发挥惩治震慑、教育警醒作用;(3)深化主题教育,强化专项整治。按照主题教育专项整改整治部署要求,结合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明确整治目标,持续推动问题整改。
九、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多级联动应用天津试点建设要求,天津市委网信办、市第三届管理中心不断开展市“互联网+监管”多级联动应用系统建设工作,自2023年6月开展培训工作以来,分局不断探索规范监管、精准监管、智能监管模式,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信用监管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系统试运行以来,区委网信办以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为分局提供了完整的业务和技术支撑保障,使分局顺利开展“互联网+监管”相关试点应用工作。在数据共享利用、监管事项关联应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风险预警模型减少应用、协同监管、非现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务服务与社会治理等方面不断推进开展工作,基本实现了国家“互联网+监管”多级联动应用天津试点建设目标。与此同时,分局通过对系统的深入应用,在区网信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不断掌握系统使用各项功能,初步掌握了包括法律法规查询、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应用、监管事项查询、风险预警模型、非现场监管、区级联动行政执法分析、数字驾驶舱等使用,并完成对认领项目的检查清单录入工作,达到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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