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报送并公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分局结合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逐条逐项梳理汇总工作落实情况,现将总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工作落实
按照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部署要求,分局先后制定《公安和平分局关于贯彻落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和《公安和平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围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全力打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全面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强化智慧公安建设、坚持党对法治公安建设的绝对领导和努力构建法治公安建设新格局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同时,充分发挥分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跟进改进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二)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制定下发分局《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通过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分局党委扩大会,就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先后开展6次集中学习。
3.开展专题宣讲。5月18日,分局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暨2022年法制工作会议,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就做好新形势下公安法治工作进行了专题宣讲。
4.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局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制定分局贯彻落实方案。通过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政治轮训等专题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三)依法规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1.认真落实“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市“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办公室部署要求,及时接办企业通过“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推送的求助问题。各派出所第一时间联系企业,了解核实情况,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规定期限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各警种、派出所会同分局治安部门在向企业做好解释的同时,研究制定方案,持续开展工作,力争尽快解决。
2.着力加强政策性引导支持。进一步加强对“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21条措施”等服务经济发展政策的宣讲、解读,找准具体工作切入点,上门开展政策宣讲,疏通政策“堵点”,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
3.深入推进“一制三化”改革。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目录之外无审批,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取消无谓证明,完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压缩审批时限,将更多便民利企措施推上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经营提供更大便利。
4.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指导企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开展平安企业建设活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5.完善项目服务机制。各派出所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全力服务好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从项目储备到项目筹划、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全过程动态管理,建立项目走访台账,持续跟踪服务,着力解决项目在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综合性问题。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目前,分局除身份证业务在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外,其他户籍业务审批权限已全部下放至7个户籍派出所。对新设立企业公章刻制不超过0.5个工作日;金融机构安防审批从原来的13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对会展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办理时限由法定的7个工作日压缩为4个工作日;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审核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压缩为6个工作日;二是大力推进“一窗通办”改革。组织相关部门积极研判,主动与区政府协商,努力将“综窗”改革落到实处。
2.进一步完善平台管理。制定下发《公安和平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12345”热线工单办理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接办工单,完善办理流程,不断提升分局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受理办结群众诉求。今年以来,依托市局民生服务平台和区为民服务网络平台共接办市公安民生服务平台4721余单,“12345”便民服务工单2013余件,全部工单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群众满意度达100%。
3.优化窗口服务。全面落实市局关于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要求,强化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单位管理,落实“大堂警官”制度,安排综合业务能力突出的民警担任大堂警官,负责引导、接待办事群众,并接听咨询电话,解答各类咨询问题,尽力为群众提供帮助;设立“跨省通办”窗口,对办理非公安业务的跨省通办事项的群众,主动告知网上办理途径和电话咨询,为其提供帮助。
4.深化政务服务培训。制定《公安和平分局2022年度政务服务工作总体培训方案》,并围绕政务服务工作,从落实市局、分局文件精神,窗口单位服务态度,工作纪律作风,相关警种业务工作等方面,组织相关直属单位、各派出所负责同志,窗口工作人员及“大堂警官”进行教育培训共培训44次。同时深入基层派出所指导前台工作人员、“大堂警官”熟练掌握“好差评”系统的使用,不断提升窗口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健全公职律师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发挥分局公职律师职能作用,提升执法服务效能,分局组建公职律师暨法律服务队,于6月22日召开公安和平分局公职律师暨法律服务队成立大会,和平区司法局副局长董有志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制定《公安和平分局公职律师暨法律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权利义务,规范管理运行,确保公职律师充分发挥作用。今年以来,分局公职律师结合自身职能采取“每周一课”等形式积极为办案单位开展执法指导和常态化法律服务,有效提升基层执法水平能力。
(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
1.加强审管衔接。严格落实《天津市公安局金融安防工程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审管联动对接,避免出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验收后到营业前管理真空问题。今年以来,共接办“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许可”和“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工程验收”两项行政许可事项24项,均依法依规办理完毕。
2.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下发分局《关于做好和平区“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加强“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并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3.落实“行刑衔接”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今年以来,共配合完成行刑衔接案件5起,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同时,联合区检察院、交管和平支队制定《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规范办案指引(试行)》,其中就行刑衔接工作予以进一步规范,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4.落实行政执法协调机制。今年以来,分局治安部门配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先后开展了“飞线充电”等风险隐患综合治理、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和醇基燃料使用情况摸底排查等专项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风险;同时,分局刑侦部门积极协同区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卫健委等主管部门就持续推动第三方冷库闭环管理、冷库违规贮存及未备案冷库排查整治、进口冷链食品末端市场管控三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并就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进行工作推动。协同区市场监管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涉进口冷链食品开展安全检查,截至目前共破获涉冷链行政案件5起,行政处罚5人。
5.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建立和完善与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案件侦办机制。与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做好执法保障工作;二是与食品监管部门建立食品违法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是建立健全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案件线索转递流程,全面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四是针对涉群众食品安全、涉校园食品安全等重大事件,联合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应对突发事件响应能力。今年以来,分局共侦破涉食品安全案件10起,涉知识产权案件14起,抓获嫌疑人36人,累计涉案金额7500余万元。
6.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市局“警智”执法办案平台,推行阳光警务。全面落实生效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决定法律文书网上公开,保障报案人等权利救济渠道;依法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定期限上报各类办理情况;制定并落实《公安和平分局办理向特定对象执法公开的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行为,强化执法外部监督,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托市局网上执法办案平台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办案,杜绝案件“体外循环”。强化日常监督,将执法全流程记录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持续开展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公安和平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试行)》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较大数额财产强制措施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着力规范我局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公正。
7.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严格落实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准确把握适用条件,最大限度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典型案例评析。于今年5月召开分局2022年法制工作会议,对2021年全局执法问题典型案例进行评析,通过问题剖析,以案释法,进一步汲取经验教训,充分发挥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作用;三是做好普法宣传。利用平安和平融媒体矩阵,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组织基层派出所民警深入社区,在不同节点采取多种途径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不定期发布《警情通报》,利用社区防疫微信群和辖区企事业单位微信群,推送典型案例、反诈视频等宣传材料,通过用“身边事教育提醒身边人”,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用法观念的同时,不断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组织发动网格员和群防群治力量宣传安装国家反诈APP,累计入户12.3万户次,发放宣传材料25万份。通过宣传,和平区共有13万余人安装了国家反诈APP,万人注册率名列全市第1名。
(七)建立“情指勤”一体化实战化机制
分局指挥部门依托“情指勤”实体化运行,围绕风险防控和突发敏感案事件应对处置,开展警情舆情处置、巡控勤务管理、涉稳线索跟进落地核处和疫情防控数据筛查等相关工作,通过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目标导向,细化环节举措,全力支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规范警情处置,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细化操作环节,提高民警依法处置警情能力。
2.落实重点工作盯办制度。按照市局要求,做好敏感时期和热点案事件的安保维稳推动部署落实工作。
3.强化技术手段支撑,实现信息查询更便捷、背景分析更精准、警力支援更快速、法律支撑更到位、综合保障更系统,为领导决策指挥提供保障,确保达到“上情快、推送快、布控快、反馈快”的实战标准。
4.规范舆情处置工作。制定《涉警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和《敏感案事件及舆情处置流程图》,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确保敏感舆情处置快速及时准确。
5.强化社会面防控。瞄准重点地区、敏感部位及警情高发、人员密集区域,统筹布警、精准投放,并辅以视频巡查、实地检查、红蓝对抗等督导措施,确保街面警力“真出巡”“真联动”“真管事”。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1.强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坚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重点排查与源头管控相结合,行政处置与刑事打击相结合,立案侦办与维护稳定相结合,统筹整合各方面力量,全面摸清我区涉嫌非法集资区域性、行业性的潜在风险底数,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定期风险排查,实现全区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清仓见底。
2.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依托“每周一课”平台组织全警学习掌握,组织各执法办案单位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为《规定》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规定》顺利实施;二是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及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分局共有8起行政案件,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通过法院和复议机关工作,在公安机关主持下,案件双方当事人签订《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行政争议调解书》,且自愿撤回复议申请或撤回行政诉讼,以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使案件调解结案,从而促进社会矛盾实质化解。
3.提升行政应诉水平。严格落实《天津市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今年以来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44起,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同时,建立派出所领导出庭旁听制度,要求属事单位政委、纪检专员、综合指挥室主任、执法办案队队长轮流出庭旁听,使属事单位在更为直观了解掌握民警办案存在问题的同时,通过听取原告和第三人诉求,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以“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为标准,落实全面宣传发动、全量滚动排查、全心化解转递、全力稳控列管的“四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采取进社区、进场所、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传统排查方式,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深入了解辖区内社情民意,排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加强矛盾纠纷多发高发问题的排查管控,防范“民转刑”案事件发生,通过进一步深化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做实多元化解工作,有效遏制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九)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
1.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作用。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期分析研判全局执法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全局执法队伍建设和日常执法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和代表性执法突出问题。分局政工、纪检、督审、法制等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推动执法活动党纪监督、法律监督、业务监督有机衔接,做到同频共振,形成合力,推进执法风险隐患全清零。今年以来,分局先后召开4次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议,4次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同时,分局定期召开管党治警“大监督”工作会议。通过强化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稳步推进执法工作上水平。
2.强化法制部门执法全流程监督。分局法制部门从警情受理立案、网上业务办理、执法过程全记录等方面入手,加大警情核查、预警督办、审核把关、案后监督、未结未破案件常态化治理以及涉案财物管理、法制警种监督、案件评查、案管小组履职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力度,通过精细化构建执法全要素、全流程管道式闭环监督管理,做到执法问题早发现、执法漏洞早堵塞;同时,进一步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借助信息化抓执法监督,实现监督的全流程、全覆盖,切实发挥监督管理中枢作用。
3.加强执法源头管控。按照市局部署要求,分局对执法办案单位案管小组人员构成进行了调整。通过规范案管小组人员构成,形成政工领导牵头负责,综合指挥室主任、纪检专员齐抓共管的监督工作合力。同时,制定下发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执法源头管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基层案管小组工作职责,就落实警情分配和受立案每日巡查、侦查调查工作跟踪督办周通报、重点执法环节集体研究审核、涉案财物每日对账和执法工作点评等制度提出具体要求。通过抓执法源头管控,解决执法问题,提升执法质量。
4.强化执纪问责。严格落实执法通报制度、案件评查工作机制、法制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衔接机制和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机制,加强分局纪检、督审、法制等部门衔接配合,及时发现、纠正各类执法问题,及时消除执法隐患;严格落实《公安和平分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对认定存在执法过错问题的,交由相关职能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分局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公安工作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建章立制,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抓好整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成立分局政务公开专项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落实等日常工作。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提供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分局在区政府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类、便民服务类等信息27条。共接到群众申请公开10件,均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办理;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明确任务分工,确定具体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逐项予以回复。今年以来,分局共办理6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满意率达100%。
(十一)加强执法主体素质能力建设
以锻造高素质过硬法治公安队伍为目标,狠抓法律素养提升、实战培训练兵和专业力量建设。通过深入研究基层民警执法需求,制定分局《2022年法制培训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执法民警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1.按照区委部署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员报名和现有科目的学习任务。
2.利用分局案管小组工作例会和分局“每周一课”,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知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3.创新培训形式,开发网上考试系统,组织开展法律业务知识考试。通过考试成绩分析,查找学法用法短板弱项,及时研究针对性解决措施。
4.组织开展现场培训。就电子笔录制作签名、案件文书制作上传、执法办案系统基本操作等业务知识,为基层派出所办案民警开展现场执法培训,通过实景操作、疑难解答等方式切实为基层办案民警解决执法面临的实际问题。
5.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服务队作用,以分局“服务民警 法制在线”专栏为平台,积极为办案单位开展执法指导和常态化法律服务,有效提升基层执法水平能力。
6.发挥法制部门服务保障作用,在协助办案单位开展舆情处置、信访化解、案件侦办、业务指导的同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带动基层办案民警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
7.结合重点专项工作,向基层办案单位派驻法制服务组,开展执法指导、业务咨询、执法监督,将法制部门业务工作端口前移、靠前提供法制服务保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基层办案民警的执法能力还有欠缺,基本功不扎实,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还不强。
(二)部分执法单位对日常执法监督不够重视,办案单位案管小组的执法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执法问题反复出现。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常修课、必修课,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用足用好全警培训轮训、法制练兵、普法宣传等形式,引导广大民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治安治理和调处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公安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做好各项工作的思路举措。
(二)抓好“三项改革”。深化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压实执法责任,充分发挥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执法源头管控,推进政工领导执法监督责任落实,强化基层案管小组作用发挥;强化执法主体能力素质提升,狠抓法律素养提升、实战培训练兵和专业力量建设,锻造高素质过硬法治公安队伍。
(三)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持续提升法治公安建设水平,为维护和平区社会治安稳定、服务经济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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