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公安和平分局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着眼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分局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端正执法理念大讨论、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提高民警法律素质、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执法服务能力为目标,全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民警政治轮训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专题学习、研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公安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做好各项工作的思路举措,不断提升全体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转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按照市委、区委和市公安局党委部署要求,在市教育整顿第二指导组的指导推动和大力支持下,分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和平实际、紧扣公安特质,以整治整改的实绩实效推动分局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再上新水平;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每月听取分局执法情况汇报,并针对重点任务作出具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就履行法治建设相关任务进行分解,着力推动教育整顿落实落细。
(三)推动解决问题情况。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做好法治保障工作。对110警情逐一核查,着力解决有案不受不立和受理立案不及时问题。做到从受立案源头加强监管,坚决杜绝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发生。制定分局《案件办理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对案件办案各环节进行规范。加强与区检法机关沟通协调,联合下发了多项文件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二是加强建章立制,解决执法领域顽瘴痼疾。针对历年来分局制定的各类执法制度进行梳理,结合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执法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漏洞,制定《公安和平分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公安和平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6项制度规定,有效堵塞执法漏洞,切实解决执法领域顽瘴痼疾。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开展典型案例评析工作。选取典型案例组织召开案件点评会,对市局、分局通报的部分典型案件,组织有关办案单位进行分析研判点评,采取“以案为鉴”的方式,结合正反两方面案例,汲取经验教训,不断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开展日常执法监督检查。组建警情核查工作组,对全局接处警如实受立案情况开展核查,有效避免受立案不规范问题发生。强化日常执法质量考评。坚持以执法质量考评为抓手,紧盯重点执法因素、重点执法案件和重点单位执法的监督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有效避免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生;建立未结未破案件清理评查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各办案单位集中开展清理评查,对未结未破案件坚持每日登记、每周分析、每月上报,确保常态化清理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开展执法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分局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坚决遏制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执法不规范问题发生。
二、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情况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针对市局制定的《执法公开目录》在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在办案单位和窗口单位设置警务信息公开栏主动向社会公开。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对特定执法对象进行执法公开,全天候提供网上进度查询服务。严格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依托市局网上执法办案平台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办案,杜绝案件“体外循环”,做好跟踪监督。持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执法瑕疵和漏洞。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科学调整法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设置,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压实主体责任。修改完善分局《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议案规定》,明确集体议案成员和议事规程,进一步捋顺工作职责任务和流程。
(二)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一是提升依法服务企业的能力。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复产大走访”和“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主动联系区有关部门,全力维护和平区社会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在区政务服务大厅组建工作专班,调派1名现职领导专司负责分局行政审批工作。围绕加强民生服务平台和8890便民服务专线工作,规范接办工单流程、时限。在“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中,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先后深入中国建设银行和平支行、农业银行和平支行走访调研,解决难点问题。二是加快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活动为契机,全力推进派出所“一室三队”改革,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主动介入化解矛盾,落实稳控工作措施。三是优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2021年,分局结合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通过精简审批环节,推行便民利企服务举措,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要求,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针对环食药、交通管理、网络金融犯罪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违法犯罪,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对区域治安乱点开展大清理大整治,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秩序。
(三)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为加强对我区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的监督管理,分局与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建立和完善和平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形成“关于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力度,严格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解决管理机制不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1.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按照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分局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牵头采取联合实地核查、书面审查、网络监测及检验检测等方式,对和平区“宾馆、酒店”“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进行抽查检查,配合做好对违规私装占路地锁清除的执法保障。
2.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执法办案民警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办案民警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执法资格。开展内部执法培训。按照市局三级执法监督制度,实行案管小组工作例会制度,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深入推进辅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在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奖惩、提高辅警待遇、强化教育培训等方面,积极探索、优化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辅警队伍效能,开创辅警管理新局面。
3.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了增强“七五”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分局在普法工作中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努力创新创优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增强“七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法律进企业,分批组织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就事故的定义和分类、处置群众上访、集访工作、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基本常识等方面内容进行培训。二是法律进学校,与市局宣传部门合作拍摄《中学生法制教育专题片“警示录”》和《小学生安全防范教育专题片》等专题宣传片,向区内学校进行宣传;深入医科大学等校园,围绕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盗窃等校园多发案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常识,对全体学生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守法意识进行讲解。三是法律进社区,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采取播放大型专题片《忠诚》等社区安全防范宣传片和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救助、治安管理和信访投诉等接待点,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现场为群众服务。同时,针对辖区工地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劳资纠纷类警情多发情况,主动提供法律援助,解答工作中、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并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在不同节点开展专业法宣传。自2016年以来,分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在“七五”普法各阶段和相关纪念日,先后在和平区金街繁华区、学校、居民区、大型商场、工地等公共场所设立宣传阵地,通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大型集中宣传、“12.4”法制宣传日宣传、“青少年与毒品”禁毒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对法律法规以及禁毒知识、消防、信访、出入境管理等内容进行宣讲,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五是通过网络媒体进行法律宣传。分局通过与北方网、新华网等主流网站建立联系机制,进一步拓宽法律知识的宣传途径。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分局运用“平安和平”微信微博不断尝试开展法制宣传。目前,已拥有粉丝几十万余个,影响力在本市政法系统中名列前茅。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预测。分局持续深化矛盾纠纷三级调处化解机制作用,推动落实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对矛盾纠纷当事人做好法律解释和政策引导,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对重点场所地区、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矛盾纠纷排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保持社区政治稳定。二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治理。对风险企业开展定期风险排查。2021年,分局联合区金融局、工商局、税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区涉及风险企业开展排查,为维护我区金融市场整体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经营风险较高或社会舆论较强的企业提前介入走访,积极收集单位信息、租赁文件等底册资料,及时做好前瞻性预警风控工作,严格把控金融类企业违法经营关口。对快递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日常检查和重点时期抽查,确保寄递业企业规范流程操作,从源头高效预防行业领域内的风险隐患。四是积极探索综合运用多种公证手段化解纠纷。设立专用调解室,对于日常接处警中遇到群众需要进行司法公正、司法调解的,及时给予相关法律支撑解答,减少解决纠纷成本,快速实现小微纠纷警情的及时处置,促进各方当事人充分了解行为后果,避免纠纷、减少诉讼。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制度不坚决。少数单位仍然存在着“重业务工作、轻法治建设”的现象。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法治建设工作招法不多,推进法治建设效果不明显。
(二)执法民警法治意识不强,执法基本功薄弱。自身对执法程序和法律依据掌握不牢,法律业务知识钻研的不深不透,执法能力和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仍存在差距。
(三)执法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执法单位对日常执法监督不够重视,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法制部门执法监督的执行力还不够强,对各项规章制度还缺乏强有力的推动落实。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2年,分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公安部《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市局2022年法制工作要点提出的有关目标任务为具体抓手,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执法思想建设。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公安和平分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公安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做好各项工作的思路举措。二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按照市局、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为和平区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提供公安样本、贡献公安力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宪法宣传周”及新修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按照全国行政复议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加强行政诉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实修订后《行政处罚法》以及《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工作要求。
(二)提升执法素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培训。围绕“新颁布法律法规”“实战操作”“现场处置”等方面,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局性培训;召开“案例评析会”,选取典型案例进行评析。通过以案讲法,进一步汲取教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开展引入式教学,邀请法学专家、资深律师、检法、市局法制总队相关业务专家,为全局开展执法讲座,模拟场景开庭等,进一步提升全局民警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完善执法指引,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细化办案活动规范。结合分局执法实际,制定分局执法办案、审核审批、案件移交等实际操作层面的内部规范。捋顺工作流程,明确部门职责,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细化制度规范,压实执法责任,为执法办案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四)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建设。整治执法顽瘴痼疾。紧盯教育整顿案件评查出的执法问题,做好分类指导,采取靶向性措施进行治理,做到“当下治”和“长久立”有机结合,促使整改措施制度化,整改成果长效化,构建“大监督”格局。深入推进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和执法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整治力度,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强化执法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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