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
为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拥军,加快推进和平区国家消费中心城市标志区建设,现面向全区各领域广泛征集拥军组织,组建覆盖衣、食、住、行、用等各行业在内的拥军联盟。具体如下公告:
一、征集范围
凡有意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待服务的就业创业、旅游购物、养老医疗、文化娱乐、学习教育、法律服务、交通出行,以及餐饮、住宿、商超、运输、快递、保险、燃油、体检康复、电信网络、美容美发等各类行业和领域,都可以报名参与,经和平区双拥办审核认定后即可入选拥军联盟。
二、报名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守法诚信,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
(三)社会组织应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四)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待服务。
三、享受服务
凡入选本区拥军联盟的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享受以下服务:
1.悬挂由和平区双拥办授予的“拥军企业”、“拥军门店”、“拥军社会组织”等标识,提高企业美誉度。
2.通过《天津日报》、和平区政府官网、和平区各类微信公众号、双拥宣传月活动(即民园广场回廊海报展示)等多种推广手段,集中展示企业爱国诚信形象,宣传拥军优属举措,提高企业知名度。
3.结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发放工作,与金融机构合作,提高优待证优惠力度,鼓励退役军人到“拥军联盟”享受优待和消费,提高企业客流量和品牌忠诚度。
4.择优推荐到市双拥办,纳入市级社会化拥军名录,报道拥军先进事迹。推荐评选为市级“爱国拥军模范”。
四、报名方式
企事业单位提供《机构代码证》,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提供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社会组织提供民政部门办理的《登记证书》,向区双拥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和平区拥军企业(门店)、社会组织审核登记表》。
五、征集时间及审批时间
集中征集截止到2022年5月30日。7月15日前公布2022年入选拥军联盟的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名单。
邮箱地址:hpqtyjrsyb@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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