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要求,11月29日,我区已完成对交办的第一批1件群众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处理,目前阶段性办结1件。
相关信访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一批).pdf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