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关爱版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函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6    发布者:和平区民政局

1.天津市和平区昆鹏小学

2.天津市和平区爱心帮助颐养中心

3.天津广播影视传媒进修学院

4.天津市和平区常春藤外国语培训学校

5.天津和平立达培训学校

6.天津市馨颖职业培训学校

7.天津市和平区思睿职业培训学校

8.天津市和平区黛柏斯职业培训学校

9.天津市和平区科创职业培训学校

10.天津市和平区龙福宫老人院

11.天津市和平区田立禾养老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8号令)等有关规定,以上单位可在相关处罚义务履行完毕且最短公示期期满后(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日起,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具体认定标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线上申请信用修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一件事“一网通办”指引专栏(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lczy/)或“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专栏(https://credit.fzgg.tj.gov.cn/xyxfzy)查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对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函》,请以上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函》,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2026116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