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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民政局关于担任回立杰遗产管理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7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兹有自然人回立杰,男,回族,1966年3月31日生,身份证号码120101196603311518,于2025年1月19日死亡,户籍地天津市和平区山西路崇仁里11门509号。经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回立杰的父母共生养两个子女,即回立杰、回立鹃。回立杰的父亲早已去世。回立杰与回斯琰母亲穆祥红已于2016年离婚,离婚后至回立杰去世,回立杰未再婚,亦未收养子女。回斯琰系回立杰唯一的子女。回立杰去世后,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母亲石燕良、女儿回斯琰及其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回立鹃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回立杰的遗产。回立杰去世后遗留有在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款一部。回立杰生前户籍所在地为天津市和平区山西路崇仁里。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2025)冀0208民特20号民事判决书,指定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以下简称“本局”)担任回立杰的遗产管理人。

本局现已委托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处理回立杰遗产管理案件。为确保回立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特此公告如下:

1、如对本局担任回立杰的遗产管理人存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异议人的主体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2)情况说明(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和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3)联系电话和送达地址。

2、如对回立杰享有债权或负有债务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债权人、债务人的主体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存在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

(3)联系电话和送达地址。

相关材料请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当面提交至如下地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金融街中心A座38层

联系人:孙律师

联系电话:13820780542  电子邮箱sunqiushi@zlwd.com

特此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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