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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仲裁院探索全链条全流程调解新机制 助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3-09-26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是建立事前调解机制,做到源头化解纠纷。落实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组建青年仲裁员志愿者服务队,利用普法宣传活动、走访企业等时机,指导企业建立基层调解委员会,并对现有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搭建起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桥梁,从源头上化解劳动争议。今年以来,共新成立6个基层调解委员会。同时,成立和平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积极引导申请人接受案前调解,对有调解意愿的申请人将案件分流导入多元化解中心。

二是做好案中调解工作,当庭化解争议问题。对于立案时不接受调解或案前调解未成转入立案程序的当事人,动态做好调解工作,将裁中委托调解纳入仲裁案件办案工作流程。部分案件在庭审中经过仲裁调查、举证质证等审理程序后,对于争议事实比较明确的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和调解员加强沟通配合,及时介入调解,努力通过调解化解争议。

三是重视庭后调解任务,持续追踪相关情况。秉持调解贯穿劳动争议处理始终的工作原则,在仲裁庭审结束后,提示争议双方当事人,如有调解意愿,可随时继续与仲裁庭沟通,并及时对调解案件追踪回访,最大限度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把依法、公正、高效、为民作为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贯穿劳动争议纠纷化解的全过程,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面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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