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承担十二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任务的4个区委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本轮巡察对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区文联、区政府办、区信访办、五大道街道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常规巡察期间,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机构编制纪律专项检查。
区委各巡察组组长在巡察进驻动员会上通报了巡察任务,对巡察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本轮巡察提出具体要求。
区委各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全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精准发现问题,推动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以及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两高三化”新和平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做到同题共答,以巡察为契机助力工作全面提升。
十二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进驻信息向社会公布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