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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财政局关于归集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区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3    发布者:区财政局

医保局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津政办规〔20215号)、《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关于归集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区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津财社〔202427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市医保局提供的医疗救助待遇享受人数,现归集城乡医疗救助区级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此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本次归集资金由市财政直接将资金归集至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专户,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进行管理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0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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