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2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备案审核的意见》(财办教〔2024〕7号)、《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教指〔2024〕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你单位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具体预算金额、列支科目等详见附件1。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你单位要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社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财教〔2021〕44号)有关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等问题,保证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出现“虚报冒领”等问题。要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对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不得将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直接认定可以享受免学杂费等政策。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家庭的动态监测,防止学生因贫辍学失学。
你单位要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你单位要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对相关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01中央直达资金预算表
2.预算项目绩效表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024年5月31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