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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3    发布者:区财政局

人社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44号)等有关规定,下达你单位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市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7就业补助科目,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预〔2021165号)等规定,本次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

三、你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你单位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监控及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024222

1.xls

2.绩效目标表.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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