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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5    发布者:区财政局







津和财202357


和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民政局

为提高区级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津财社指〔2023170)有关规定,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名称、具体金额、支出科目等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提前下达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精简无口可归人员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项目。
  2. 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细化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你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资金分配表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0231213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办公室20231213日印

附件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合计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精简无口可归人员生活费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市级残保金)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市级残保金)

示范性智慧养老服务综合体(养老院)建设(中央福彩)

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中央福彩)

区民政局

3072.6

2438.5

0.1

162.1

451.9

10

1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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