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和财预〔2023〕57号
和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区民政局:
为提高区级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津财社指〔2023〕170号)有关规定,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名称、具体金额、支出科目等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资金分配表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3日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办公室2023年12月13日印发
附件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合计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精简无口可归人员生活费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市级残保金)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市级残保金) |
示范性智慧养老服务综合体(养老院)建设(中央福彩) |
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中央福彩) |
区民政局 |
3072.6 |
2438.5 |
0.1 |
162.1 |
451.9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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