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和财预〔2023〕49号
和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
的通知
区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23〕146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3〕1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资金分配表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3日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办公室2023年12月13日印发
附件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金额 |
文号及标识 |
财社﹝2023﹞146号 |
区民政局 |
5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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