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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5    发布者:区财政局







津和财202347


和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

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残联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32、《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31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提前下达2024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金额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方面的支出,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2. 本次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3.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你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0231213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办公室20231213日印

附件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总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文号及标识

财社2023﹞132

区残联

41.8

16.8

2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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