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2〕151号)、《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津卫人口〔2022〕587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区级资金)预算,项目名称、具体金额、支出科目等详见附表。
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该项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细化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资金分配表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 |
科目 |
2100717 |
区卫生健康委 |
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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