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
为支持我区做好就业相关工作,根据《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3号)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下达你单位2023年市级就业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用于补助我区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所需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711项“就业见习补贴”科目,项目名称、金额等详见附件1。
二、请你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监控及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023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2023年就业见习补贴(市级) |
区人社局 |
79.3 |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