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和平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公告
为防范化解核与辐射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有效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核与辐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核与辐射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和平区生态环境局结合和平区实际起草了《和平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和平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传真:23359367(辛颖、裴航)
电子邮箱:hpqsthjj02@tj.gov.cn
和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4日
背景介绍
为防范化解核与辐射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有效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核与辐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核与辐射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根据《天津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2〕2号)和《和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平政规〔2022〕1号),和平区生态环境局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起草了《和平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