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和平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六个应急预案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区政府颁发的《天津市和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平政规〔2021〕2号)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对《天津市和平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天津市和平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天津市和平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和平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天津市和平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天津市和平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28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一)电子邮件:hpqyjjyjk@tj.gov.cn
(二)书面信函:来信邮寄至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1号2206室,邮政编码:300041,信封注明“天津市和平区应急预案建议”。
三、注意事项
请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和理由,并在征求意见期间按期反馈。
特此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背景介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区政府颁发的《天津市和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平政规〔2021〕2号)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对《天津市和平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天津市和平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天津市和平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和平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天津市和平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天津市和平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和平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六个应急预案制定期间通过和平区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