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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城建环保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平区城市治理提升城区整体形象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南市街道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质量推进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美丽天津建设,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落实各项执法主体责任,实现层层抓实效,人人敢担当。

一、流动商贩违法经营治理情况

(一)治理现状
流动商贩违法经营问题已引起我街高度重视,随着天气的日益转暖,南市街道也将持续采取各项措施加以整治,加大对各主次干道、地铁站、商场、旅游景区周边等公共区域的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强化巡查盯守+普法宣传+服务管理+联合执法+行政处罚等手段运用,做到疏堵结合规范经营。2024年,针对流动商贩的违法经营治理共计开展190余次专项清理行动,出动5000余人次,治理非法占路经营4500余起,行政处罚一般程序7起,罚款7800元;简易程序99起,罚款8850元。

(二)下步工作

1.强化巡查监管机制

南市街道办事处和执法大队将持续高度重视非法占路经营问题,严密部署日常巡视治理举措和大规模治理行动的安排,根据流动商贩的活动规律,对南市街道辖区内24条主次支道路和背街里巷存在的影响市容环境的非法占路经营实施整治,每日上午和下午执法大队联合街道保洁队(保洁车辆1台,保洁队员3名)对主次干道进行巡查治理。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特别是在重点区域和高峰时段,采取定人定岗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经营行为。

2.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执法大队联合公安、交管、市场监管、街道保洁队等多个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周边、热门商圈、主干道等重点区域的流动摊贩占路经营行为进行清理。通过错时执法、延时执法等措施,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结合教育劝导和依法查处,推动联合执法走深走实,实现了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力量共享,确保执法效果最大化,确保执法行动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坚持疏堵结合治理

一方面,执法人员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加强对流动商贩的教育引导,耐心细致地向商贩们讲解违法停车及占道经营的危害性,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另一方面,合理规划设置便民摊点,引导流动商贩入市经营,从根本上解决占道经营问题。同时街道积极寻找合理场所进行集中规划,建立正规经营场地,目前东南角地铁站周边已规划成小型夜市。

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落实情况

(一)治理现状
南市街道按照职责和条例规定认真做好文明行为的宣传、促进和执法检查工作,以广泛宣传为抓手、以执法刚性为支撑,切实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转化为广大居民的自觉文明实践,街道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学习和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充分利用在街面巡查管理的优势,进社区、进商户大力开展互动宣传,2024年共计举办相关宣传工作30余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000余份。

(二)下步工作

1.执法宣传有机结合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部分权限设置在各街道,南市街道利用颁布实施的这一有利契机,把宣传贯彻文明条例融入到执法工作当中。执法大队开展了以普法面对面服务心连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进社区行动,通过摆放宣传普法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疑等方式,把城市管理工作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有机融合,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2.强化宣传落实到位

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开展宣传报道。依托电子屏幕、展板挂图等宣传载体经常性刊播主题公益广告,推动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新风有机融于市民生活场景。号召广大小区业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力争让小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严格维护《条例》权威

执法大队每日对辖区内的所有道路和社区进行统一巡查执法。在执行《条例》方面,执法大队遵守纪律有规矩,执行处罚不放松,发现居民违反条例相关规定,并经宣传劝导仍不改正的,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并跟进自行整治情况。从执法者角度彻底遵循条例内容严格执法,保证条例的执行畅通,维护条例尊严。

总之,我们将持续加强城市环境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加大文明行为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激发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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