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孟宪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和平区文物建筑盘活利用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和平区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对于文物建筑盘活利用,和平区始终高度重视,在文物修缮审批、历史文化街区整体规划开发、提供指导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是摸清历史文化资源底册,推动文物建筑分类保护。和平区是文物大区,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拥有宝贵的文物遗产。和平区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前期准备和实地核查工作,在普查过程中,对辖区内近现代建筑进行结构、工艺等方面的深入分析研究,补充完善文物年代、价值、保存现状等基础信息,建立起更为详实的文物档案,为保护修缮提供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片区顶层设计布局,推动文物及周边环境系统性保护。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围绕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聚焦“三新”“三量”,出台《和平区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漫游五大道、缤纷金街、文艺解放北路、烟火南市”四大片区协同发展行动和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提升行动,发挥和平区历史文化禀赋优势,将文物活化利用融入经济发展、城区更新、城市管理,把握全域、服务、创新、融合、协同,统筹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向赋能,优化顶层设计,兼顾保护利用。
三是加强文物修缮指导服务,推动解决盘活利用疑难问题。定期系统梳理可盘活历史文化资源,清单管理、积极研判、主动谋划,“一楼一策”拿出修缮及盘活利用方案,多单位协作推介资源、引入项目,针对疑难问题文物、住建、规划、发改、商务等多部门,通过召开协调会、加强沟通对接等方式共同推动解决,形成安里甘艺术中心、原开滦矿务局大楼等一批活化利用成果。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保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切实解决盘活资金问题,推动文物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双向赋能,我区锚定“三新”抓实“三量”,鼓励符合条件、有一定文物保护修缮与利用经验的企业参与盘活项目,对于吉鸿昌旧居、润园、大行道艺术中心等优秀盘活案例加强宣传报道,积极营造鼓励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召开文物保护警示教育大会,对涉文物职能部门、属地街道、建设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文物安全工作再部署、再教育、再强调,日常及时传达学习我市有关文物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定期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解决,确保文物建筑在安全基础上“有人管、在利用、出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管理责任,加强价值研究阐释,持续完善文物档案、化解程序堵点、推动系统保护、鼓励社会参与,提高活化利用水平,推动文物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