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答复
如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我们针对老年人迫切的现实需要和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有的放矢、精准施策,聚焦三大领域不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聚焦机构改革新任务,承接老龄工作职责
机构改革工作职责调整后,区民政局自觉把老龄工作放在和平区现代化建设全局中来谋划,坚持牵头抓总,系统推进老龄工作,努力推动健全完善党领导老龄工作的制度机制,先后制定了《和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文件,为理顺老龄工作流程、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更好发挥老龄委统筹协调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聚焦老年人生活品质,增进老年群体福祉
一方面发放高龄津贴,落实好普惠福利制度,切实帮助高龄老人提高晚年生活质量,向区内符合条件的万余名老年人发放津贴130余万元,把党和政府对老人的关怀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实施“扶他灵+爬山虎”项目,为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出入安全,在老旧小区安装适老化扶手,实现区内适老化扶手全覆盖;同时为街道配备24台爬楼机,对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制定了《爬楼机管理规定》、购买了爬楼机使用保险,助力老年人实现“出入平安”。
(三)聚焦专业化升级赋能,提升为老服务标准
1.打造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和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选取3家养老机构,通过配备智能化设备、建设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等方式,提升智慧养老服务能力,并为老年人提供评估筛查、深度干预等服务,进一步升级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2.专题培训缓解居家照护难题。连续2年开展“报春晖”家庭照护者培训,邀请专业医疗照护人员,对200名失能、半失能家庭照护者开展专业培训,有效提升了专业照护知识和能力。
3.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和平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工作意见》等文件,对基本养老服务工作以及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工作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为养老服务规范化开展明确了制度路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区民政局将着力实施五大工程,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整体水平。
(一)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工程
以开展全国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契机,聚焦老年人最急需最迫切的居家社区养老问题,通过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工作,切实将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为老服务送到老年人家庭,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以提升行动撬动区内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二)养老服务机构升级工程
通过建设1家社区型养老服务综合体,全面提升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创建2家示范性老人家食堂,将明厨亮灶、集中堂食、个性化送餐、网络服务等多种功能融入现有老人家食堂;打造1个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为老年人提供评估筛查、深度干预等服务。以全面升级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提升区内养老服务整体水平,方便老年人获取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资源。
(三)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工程
加快推进和平区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构建“养老+行业”多元融合业态,创新打造和平区养老产业联合体,开发“和家慧”家护平台,吸纳包括物业家政、适老产品、送餐服务、医疗健康、文娱社团、志愿组织、心理咨询在内的各类银发经济主体入驻平台,提供助餐、助医、助急、助行、助浴等多种服务项目,用AI智能模型打造养老场景,达到线上下单、线下服务的效果,帮助老年人方便快捷地获取各类养老服务,利用平台经济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供需端的良性循环。
(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
加强全区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制定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体系,规范养老机构、嵌入式养老机构、老人家食堂、日间照料中心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服务标准、运营条件、人员配置等方面条件,督导养老服务运营机构严格落实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标准,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水平。
(五)“银龄行动”扩面升级工程
鼓励支持有条件、有意愿、有能力的老年人积极参与“银龄行动”,注重吸纳医疗、教育、文化、心理、法律等专业人才加入,促进志愿服务专业化,培育壮大“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将志愿服务与养老创新有机结合,推动“银龄行动”老年志愿服务常态长效,打造一批富有“发祥地”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鼓励老年人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社区服务、精神慰藉、关爱高龄困难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结对助老”服务机制,让志愿者与刚需老人应结尽结,让老年群众感受社区大家庭的温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和平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您所提意见和建议对完善养老服务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希望今后您持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