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80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和平区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化解我区劳动争议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一)拓宽组织覆盖。区仲裁院将联合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在餐饮、建筑地产等劳动纠纷多发行业推动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努力实现重点行业全覆盖。同时,建立与我院及多元化解中心的联动机制,明确沟通流程与协作方式,确保在争议初期就能及时介入调解。
(二)强化宣传推广。每季度制定调解工作“明白纸”,涵盖调解流程、优势、案例等内容,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发放。每年定期举办“调解宣传周”和“调解开放日”活动,邀请辖区内企业的调解员和工会职工参与,通过现场观摩、模拟调解等形式,加深其对调解工作的了解。
二、健全多元化解机制
(一)深度运用专家库。进一步完善区调解、仲裁专家智能人才库,邀请法律学者、资深法官、专业律师等加入。每月组织专家开展案例研讨,为复杂疑难案件提供专业意见。同时,定期组织专家对仲裁员和调解员进行培训,提升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二)发挥企业调解员作用。定期组织企业调解员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经验交流活动,分享优秀调解案例。建立企业调解员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调解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形成高效调解合力。
(三)推行全阶段调解。打破传统诉调对接界限,建立案前、案中、案后全阶段调解机制。案前主动介入,提供调解建议;案中根据当事人意愿随时调解;案后跟踪回访,确保调解协议履行。制定全阶段调解工作规范,明确各阶段工作流程和要求,提升调解效果。
三、强化行业部门主责
(一)风险防控与沟通协作。主动与建筑、物业等纠纷集中行业的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每季度联合开展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共同分析研判,制定解决方案。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所属行业企业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欠薪等问题。
(二)引导规范用工。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企业用工管理培训,每年定期组织专题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薪资支付保障机制,规范用工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环节。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企业依法用工意识。
(三)法律宣传教育。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每年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法律宣传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利用线上平台发布法律知识解读、维权指南等内容,拓宽宣传覆盖面。
四、提高仲裁队伍专业度
(一)落实案件研讨制度。每周组织专职仲裁员与兼职调解员开展业务研讨,选取典型案件,对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建立研讨记录档案,为后续案件处理提供参考。每季度邀请法院法官参与研讨,统一裁审尺度。
(二)完善信息交流制度。搭建仲裁员信息交流平台,通过线上工作群、线下座谈会等形式,实现办案经验、工作技巧的即时分享。每月组织一次线下交流活动,鼓励仲裁员分享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法,共同提升办案能力。
(三)提升职业素养。开展仲裁员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题培训活动,通过学习仲裁行业规范、剖析违规违纪案例等方式,强化仲裁员廉洁自律、公正办案的意识。同时建立仲裁员职业道德监督机制,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仲裁工作在公正、透明的环境下开展。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和平区人力社保局将持续努力,积极落实各项举措,不断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能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如有其他建议或意见,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