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17号提案的答复
及芳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构建新型招商机制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部分商务楼宇企业注册率待提升”问题,直指我区楼宇经济发展关键瓶颈。经调研,我区现有重点商务楼宇136座,总建筑面积341万平方米,但部分楼宇存在“注册在外、办公在内”的异地经营企业,导致税收贡献未能有效落地。对此,我们以“精准施策、分类施治”为原则,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动重大服务活动走深走实
2月5日,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和平区召开2025年大服务大招商活动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会要求,以实干实绩实效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迈上新台阶。会上印发了《和平区2025年大服务大招商活动工作方案》,坚持以“三大服务、五大机制”为核心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聚焦重点企业、民营企业和创新企业实施梯度培育,建立区领导包联龙头企业、三级帮扶民营企业、产业生态赋能创新企业的立体化服务体系,通过“4个1”责任机制(“一家企业、一个部门、一个领导、一个专员”)、“五会”对接平台(“早餐交流会、招商推介会、银企对接会、产业对接会、产品内部团购会”)、“以商招商”链条等创新举措,实现政企资源精准对接。同步构建问题解决的“四维工作法”、风险预警的“三早机制”、服务评价的“双向通报”等制度体系,运用数字化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形成“诉求收集-分级处置-跟踪问效”闭环。方案突出首创性,建立“服务力与发展力”双螺旋模型,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设立专项基金保障实施,通过“数据要素+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相关经验可复制推广至营商环境优化实践。
(二)开展“楼宇企业服务”专项行动,构建全周期服务体系
创新构建楼宇经济治理新范式,联合楼宇运营方、市场监管、税务等职能部门开展“双线攻坚”行动。线上依托大数据平台,对全区136座重点商务楼宇实施“拉网式”排查,建立包含企业注册信息、租赁面积、产业类别、纳税规模等28项指标的动态数据库,对“注册在外、办公在内”企业,联动楼宇运营方开通市场监管绿色通道,实现注册变更“一站式”办理;同步开展楼宇企业服务活动,依托全区大服务大招商工作机制,区领导“包楼”服务、责任部门“上门”解难,累计走访企业860余家,形成“问题清零-服务增值-税源涵养”的良性循环;区领导多次带队赴北京、河北、安徽、广东、山西等省市开展招商活动,先后赴上海、杭州、香港等地召开金融、贸易、航运、科技主题的专题载体招商推介活动,详细介绍我区产业,推介优质载体,吸引项目入驻。
(三)创新“招商合伙人”机制,构建多元招商网络
一是强化市场化招商合作,与戴德梁行、仲量联行等国际知名地产服务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招商顾问团”,借助其全球资源网络,精准对接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总部及产业链龙头企业。2024年通过该机制引入央企分支机构3家、跨国公司区域总部2家,带动某楼宇出租率提升8个百分点。二是举办活动活跃招商氛围,组织举办了“2024年和平区‘京津协同促发展 消费融合创新篇’项目集中签约仪式”“航运物流企业专场交流会”“激活资产潜力 推动楼宇盘活座谈会”“全面加强诉源治理 服务保障楼宇经济座谈会”“和平区2024年楼宇经济发展座谈会”、非法集资普法宣传等形式丰富的宣传活动,持续加大政府部门、楼宇运营方、国内外优质企业的对接力度和对接频率,助力楼宇高质量盘活存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提案提出的“构建新型招商机制”建议,我们将以“机制创新、资源整合、服务升级”为核心,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完善考核,不断夯实新型招商机制的制度基础
一是完善街域联动制度。建立“招商队伍+街道”的联动招商机制,引导各街道发挥比较优势,摸清产业家底,讲好街域故事。鼓励各街道全面摸排辖区可供招商的载体资源,对底册清晰的街道给予“首推首落”支持。利用街道一线服务、信息敏锐的属地优势,挖掘更多项目线索,共同服务推动优质项目落地。
二是完善税源转化制度。鼓励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托服务职能,建立重点存量企业储备库,重点摸排推动辖区内和商务楼宇中两类存量企业,即“注册有质未服务”“办公有人未注册”,通过深度服务,实现优质税源的落地转化,推动更多企业在全区纳税纳统。
三是完善质效评价制度。聚焦招商落地项目效益转化,进一步优化完善质量效益评价体系,准确、及时反映各部门招商工作实效。围绕引进企业数、引进重点企业数、注册资金总额、新增纳统企业数、产业项目到位额、外资到位额、当年新增纳税企业数、当年新增纳税额、三年内累计新增企业纳税额、盘活载体面积等多个维度,全面衡量招商工作成果,努力提升招商质效。
(二)出台政策,主动强化新型招商机制的政策驱动
区投促局已经起草了《天津市和平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主要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积极引导区内楼宇积极优化硬件配套、不断提升软件服务,明确产业定位、形成错位发展,以优质载体招引优质项目;二是通过对区内楼宇经济发展的支持,辐射到楼宇内入驻的优质企业,规避《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招商引资带来的政策性风险;三是鼓励楼宇产权方与运营方积极参与楼宇经济样板区建设,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形成工作动力一致性。
该《办法》力求激发楼宇经济活力:一是聚焦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激发楼宇经济发展效能,着力于提升专业服务、商务服务、金融服务、航运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服务经济能级,促进数字科技、平台经济等创新发展,形成“规模增长-奖励反哺”的良性循环;二是创新“和平新锐”项目认定机制,对于引入优质项目的楼宇及项目进行资金奖励,激发楼宇招商主动性;三是实施属地注册率挂钩奖励,对入驻率较好且注册率达标的楼宇给予阶梯式奖励,吸引外流企业回流;四是强化产业生态培育,第四条对产业聚集度高的楼宇挂牌奖励并持续激励,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集聚发展;五是实施品质升级工程,对于获得星级楼宇评定,颁发奖牌并给予资金支持;设立“天际线工程”专项资金,激发楼宇更新动力;六是建立闲置楼宇盘活奖励机制,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小洋楼、闲置商务楼宇开发,对引入优质项目、投资规模大的运营方给予专项扶持。政策体系通过“奖励+培育+改造”组合拳,着力打造高产出、高能级、高品质的楼宇经济生态圈。
下一步,我局将以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深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楼宇联动”的招商格局,全力打造全市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标杆。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